林昭沉默了。
不得不说,虞夜妃的想法很大胆。
但从利益角度出发,由她参演公司的短剧处女作。
别的不说,就凭借她上亿的粉丝量和莫大的影响力。
就足以让这部短剧一炮而红,成为爆款。
更重要的是,这部短剧的剧本是他亲自写的。
并不是改编自网络小说或者漫画。
也就是说,版权归他个人所有。
在没有他的授权下,任何短剧剧组都不能跟风翻拍。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这部短剧,将会一枝独秀,成为无人可以仿制的独家经典。
当然,或许会有一些小作坊为了利益而铤而走险。
进行一番似是而非的改编后,来蹭这部剧的热度。
可无所谓。
小作坊不可能做亏本买卖,投入与收益完全不成正比的资金来进行翻拍。
这就注定他们拍出来的短剧,只会是粗制滥造的劣质作品。
再加上没有虞夜妃这个天后的人气加持。
对原版短剧,根本无法造成任何威胁。
当然,公司的法务也不是吃素的。
他们有的是时间来慢慢打官司。
光是侵权索赔,就足以让这些小作坊倾家荡产。
至于第二部萌宝和萌宠的短剧。
他就更不用担心了。
他就不信,其他短剧剧组能找到像小乖那样通人性的萌宠来翻拍。
既然要做,就要独一无二,无人可以超越的短剧。
而他,也很有信心。
凭借着娇娇和小乖的软萌可爱,必然会受到绝大多数观众的喜爱。
尤其是短剧的受众,以年轻女孩和中老年妇女群体为主。
但凡是女性,不管多大年纪,对软萌萌的可爱生物都没有任何抵抗力。
可以想象,一经播出。
妈妈粉、姐姐粉、奶奶粉不要太多。
注定这两部短剧会一炮而红,成为无人可以超越的经典爆款。
“好,既然你这个天后都甘做绿叶陪衬,我这个股东又怎么可能袖手旁观呢。”
林昭只是略做权衡,就答应了下来。
反正,他这两天就会再次分神。
而分神,具有变幻模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