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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六十六章 主动暴露暗桩(第1页)

这会儿时间尚早,卯正三刻还没到,换成现代时间也就是六点三十多的样子,王雨燕自然还没起床,但曹正安排的那三名锦衣卫却早已到位了。

这会儿客来香甚至还没开门做买卖,这三人自然也就没什么任务可做,此刻正聚在一处,抱着两条胳膊缩在客来香旁边一条胡同口,俩人蹲着,一人歪倚着墙角,倒是像极了三个闲散懒汉。

只是,这街面上做小买卖的,又或是路过的,依旧免不了瞧向这三人,程煜刚走到客来香斜对面,也自然而然的被这仨人吸引了目光。

微微的叹了一口气,程煜暗忖,这仨人演技其实比昨儿的张三李四之流强多了,但却未免有些不合时宜,是以即便形态上没问题,却依旧是众人视野里的核心。

直奔着那三人走了过去。

很显然,当程煜毫不掩饰的走向那三人的时候,已经被他们注意到了。还别说,这仨人还真是做乔装任务的一把好手,哪怕现如今程煜是他们锦衣卫总旗眼跟前的红人儿,就连原则上甚至不归费林管的经历知事都对程煜恭谨有加,换做平时他们仨肯定二话不说就腆着笑脸迎上前来了。但此刻他们也知道各自扮演的角色,是以愣是没挪窝,连目光都不跟程煜形成对视。

单冲这一点来说,他们仨也算是相当不错了,动心忍性,很是沉稳。

但根子上出了问题,这之后不管做的多好,也就都没什么意义了。

直到程煜走到三人近前,那三人才不得不低声跟程煜打了个招呼。

“程头儿,您这怎么跑到我们跟前来了?容易被看穿。”

程煜翻了翻白眼,心道你们还嫌我碍事了?

“行了,这一刻儿不要演了,跟我到旁边搞碗胡辣汤暖一暖。”

三人虽然不解,但既然程煜吩咐了,他们也就将手从袖笼里抽了出来,甩开膀子,跟着程煜走到了胡同半截处的一家早点铺子里。

各自落座之后,程煜喊了四碗胡辣汤,然后让那仨人想吃什么自己点,三人也客气的表示吃过早饭了,喝碗胡辣汤足够。

“昨儿我让张三李四跟这儿盯着目标,但他们俩显然没有你们专业,哪怕长的本就已经是歪瓜裂枣很难被看出身份,但举手投足之间还是露了破绽,所以今天才让曹头儿帮忙,找来你们兄弟三人,来帮我盯着那个目标。”

程煜先是解释了一下找他们干这活儿的由头,那仨人相互对视一眼,其中一人开口道:“昨儿我们也觉得奇怪,怎么程头儿你在我们里头挑人,挑的全是歪眉斜眼的,而且业务能力在我们之中也是垫底的一帮人。今天曹头儿跟我们一讲,我们才晓得,程头儿你这是被他们的长相蒙蔽了眼睛。”

另一人接口道:“我们锦衣卫大抵分两种,一种呢,是跟军户有关的,另一种,则是家里头使钱,托人托关系进来的。”

程煜点点头:“等于你是想说,你们是军户出身,张三他们那帮人都是家里头使钱才进来的?”

目光扫了仨人各自一眼,程煜又问:“还不知道你们三位怎么称呼。”

最先开口说话的人先指了指自己,说:“我叫胡八一,他叫王凯旋……”

程煜差点儿没背过气去。

胡八一?王凯旋?那剩下那位难道是雪莉杨?那你们仨就是摸金校尉了啊,我直接把你们仨弄死算不算完成任务了?

“他,叫吴邪。”

喂!尼玛过分了啊,这都跨书了啊!

程煜真的是一阵阵的蛋疼,心道这权杖还挺有点儿恶趣味的,我这儿来找摸金校尉的老祖宗,你就给老子把鬼吹灯搞出来了是吧?这倒也罢了,可是你又弄出个吴邪,两本书的主角聚在一起这又是怎么一回事?而且,众所周知,胡八一和王胖子其实跟摸金校尉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甚至于这俩开始从事盗墓这项该死的事业时,手里只有两枚得自于大金牙那个坑爹的货的假摸金符,直到龙岭下了鱼骨庙的幽灵冢之后,才从金算盘的尸体上得到了一枚摸金符。而胡八一的摸金符,直接就是雪莉杨送的。算起来,王胖子跟摸金校尉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而胡八一和雪莉杨,一个是亲爷爷跟摸金校尉有半个师徒名分,另一个则是外公跟摸金校尉有半个师徒名分,传到他俩这儿,其实也就是捕风捉影的关系了。

至于吴邪,书里给他安排的身份是长沙老九门其一的后代,算是盗墓世家,但跟摸金校尉毫无关联,反倒是跟前几日横死在何宅的那两个土夫子系出同门。

强行按捺住心下的波澜起伏,只想着等任务结束回去肯定得好好收拾收拾那个皮痒的权杖,程煜继续听胡八一絮叨。

“程头儿您不了解我们锦衣卫的出身,所以才会判断错误。”

程煜一愣,心道难不成张三李四那帮惫懒货才是军户出身?难怪明朝后期的军队跟豆腐渣似的,一个李自成都能一路杀到北京城,真要都是张三李四这帮几乎没什么业务能力的家伙,也就好理解了。

王凯旋此时开口:“使钱进锦衣卫当差的,通常就是谋个差事,他们也知道升迁无望,是以完全就是为了身上这身飞鱼服和挎着的雁翎刀。上边的头儿也都知道,因此有单独的任务绝不会派给这帮人,哪怕是被程头儿您挑中也会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让您放弃。这些人,就只能干些随大流的活儿,说白了就是充个人场。”

程煜皱眉,心道这王凯旋也不胖啊……

想到鬼吹灯里,王胖子其实也就是略微有些臃肿,谈不上有多胖,程煜也就放过了这个槽点。

但是,按照王凯旋这么说,花钱进锦衣卫的那帮人,只能充人场,那合着昨儿那帮货色,竟然还是真的可以被拍出去单独执行任务的锦衣卫?张三李四的身手如何,程煜不甚了了,但只要不是上阵杀敌的工作,程煜觉得他一个人能比那十个二百五加起来都干得更好。就这样的玩意儿还是锦衣卫的正规军,那真不知道这锦衣卫在大明朝是如何能让百官闻风丧胆的了。

“昨儿程头儿您找去的那些位,也都是军户。不过呢,这军户之中,也分两大类。一类,就是昨儿那些位,祖上是军队里下来的,那些都是真正上过大战场,流过血拼过命,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为我大明朝的疆土起到过不可磨灭的作用的老军汉们。因为有过那些殊荣,是以朝廷始终记着他们曾经的那些功劳,于是乎子孙后代都可以在锦衣卫谋一份差事。而我们哥儿仨呢,都是少年入伍,进了军队。但现如今我大明朝边疆几无战事,顶多也就是些小股的乱民骚扰,大多数的军人也都没什么事情做,只是朝廷必须养兵而已。每年,朝廷也都会到军队里遴选一些个人能力比较突出的兵,抽调进锦衣卫。我们仨就是这样的情况。”

听完吴邪的介绍,程煜算是明白了,合着锦衣卫里其实是分三类人。

一类,是家里有钱的,把儿子塞进锦衣卫的队伍,混吃等死,只是为了他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要的就是那张皮,至于俸禄什么的,根本也不放在心上,是以业务能力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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