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猛地闭眼,再睁眼时,镜中已恢复如常。
可那支笔,还在。
我忽然想起那个男子——他当掉的,真的是“恋爱的三年”吗?
还是说……他当掉的,是“她自杀的真相”?
我缓缓翻开那本空白书——它本该是空的,可此刻,书页上竟浮现出字迹,墨色暗红,像是用血写成:
“她说:‘你不爱我了。’
我说:‘没有。’
她割腕时,我在笑。
因为……我早就爱上了别人。”
我浑身发冷。
他丢掉的不是记忆,是罪。
他不是想忘记她死的模样,而是想逃避自己见死不救的良心。
而这支笔……是她留下的。
她没走。
她的怨,她的痛,她的血,全被封在这支笔里,随着记忆的当押,转移到了当铺——转移到了我身上。
我猛然意识到,这当铺,从来不是让人解脱的地方。
它是怨念的归宿,是罪孽的坟场。
每一个来当记忆的人,都不是真正想忘记,而是想把痛苦转嫁。他们丢掉记忆,却把执念、悔恨、怨毒,悄悄留在了这里——留给了我。
我低头看向那支笔,它忽然轻轻一震,笔尖再次滴血,血珠落在柜台,竟开始蠕动,拼出第三个字:
“你。”
我呼吸一滞。
你。
不是“他还我”,而是“你还我”。
她不是要他偿还,而是要我偿还。
因为我是当铺的主人,是记忆的接收者,是所有罪与痛的最终承载者。
我颤抖着伸手,想将笔扔进地窖——那里埋着无数被封印的记忆残片。可就在我触碰到笔的瞬间,耳边响起一声极轻的啜泣,像是从地底传来,又像是贴着我的耳廓低语:
“你收了那么多记忆……总有一天,你也得当掉自己的。”
我猛地松手,笔“啪”地落在柜台上,笔尖朝上,像一把指向我的匕首。
窗外,雾更浓了。
铜铃无风自动,轻轻一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