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爱,所以词不达意。
那是赵与。
因为爱,所以患得患失。
那是柳回笙。
回去的路上,私家车开得很快,穿过茂密的梧桐林时,车轮廓甚至出现残影。
一句话也没说。
赵与生怕自己说错话惹柳回笙生气。
柳回笙却因她的沉默怒火中烧。
后槽牙咬得死紧,眼珠酸胀地溢出生理性液体,眼前视野模糊,恍惚回到八年前的那个冬天。
“赵与,你一直说我是神明,你是信徒。其实,是假的吧?”
那天下着雪,细面子雪花泡沫般被狂风肆虐着刮下,吹得眼珠生疼。
柳回笙裹着厚实的围巾,在风雪里质问赵与,神情比雪还要冷。
赵与不说话,她就继续说:
“其实,你才是那个自以为是的神明,对吧?说什么喜欢我,要陪着我。实际你可以随时随地放弃,随时随地喊停,而我,却只能一直被动地等你。每次有什么事,你都不说话,出了问题,也只会说‘你决定就好’,你从来没有为我们的关系努力过。申请offer的时候你给我加油,但现在offer拿到了,你呢?你根本就没想过跟我一起去美国,是吧?”
不开心的回忆在涌进脑海的那一刻发酵成烈酒,在本就旺盛的火焰上添油加醋。房门打开后,脚一跨就进了屋,反手用力关上。
砰!
门板没有锁进门框,相反,被一只劲瘦的手挡住。那手骨节分明,指甲修剪整齐,甲床修长,无名指第二关节有一道年岁经久的疤痕。
“阿笙。”赵与进屋。没有像柳回笙想的那样,听话地离开。
“你进来干什么?”
柳回笙回头,眉间锁成一个深川,衬衫外套下的吊带修身束腰,柔软的胸脯下,胸腔剧烈起伏。
赵与无措地站在玄关口,178的高个子在那一刻显得格外无助,抓着外套衣角,眼中布满泥沼,嘴唇抿成一条线,解释道:
“先前,我不知道为什么,说不出话。”
“呵。。。。。。”
柳回笙冷笑,不是笑赵与,而是笑自己。哪怕赵与说出一个这么拙劣的理由,她第一反应竟然还是相信。
舌尖用力刮过齿尖,尖锐的痛感唤醒理智,诘问道:
“先前说不出来,现在就能说出来了?”
赵与嗫嚅了一下,垂下头去,额发遮住眼睫,冷峻的面孔沉默在黑暗里,整个人似一尊暴雨中高大的无声雕像。她说:
“有时候,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会突然说不出话。”
“你觉得我会信么?”
“不会。”
“那就好了。出门右转,自己走吧。以后在警局看到,就是上下级同事。”
“我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