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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回忆不能多讲(第2页)

“你看,你们还真的是好兄弟,刚一见面,又要一起书写传奇了不是么。”

勐君见势赶紧给我俩撮合,其实我和立仁只是有些误会,因为当初“鬼杀人”案件还没开始我就不辞而别,留下一封认罪书,虽然保全了立仁,但是丢了自已的名声。

立仁不知道我用的假名字,而在这个世界,此时的中国人把名声看的比性命还要贵重。所以立仁觉得我为了活命丢了名声实在不是大丈夫所为。

这其中的原委不是一句两句能说的清的,毕竟当时的情况太棘手,我倒不是多么的英雄,而是当时的情况,我那么做对我和立仁是最好的收场。而且我们也只不过是蓝衣社的棋子,而且是最小的两颗。

“我告诉你肖德龙,那事还没完。回头在和你算账。”立仁虽然还在生气,但是明显还念着旧情。见我还活着,我想他心底是高兴的吧。

勐君见我们有所缓和继续打圆场:“立仁,你说这案子你接了?”

立仁又瞥了我几眼,还想说些什么,但是此时的他已经和半年前有了很大的不同,从他现在的变化来看,当时案件对他的打击和改变是我不能想象的。他那天真的眼神中已经多了很多成熟,甚至是诡秘。

他见我眼神不敢正视他,也就不再相逼,转头一边点上一支烟:“嗯,韩六爷托了双份佣金,务必查清此事,我刚才去看了下现场,正打算去警局瞜一眼尸体。家里来电话说有贵客,我这不就赶回来了,没想到是这个该死的王八犊子。”

我一把搂过立仁的肩膀:“看你这凑性,准是不生气了吧。咱俩谁跟谁啊,不是还说要一起娶媳妇呢吧。”

“滚犊子,算是老天爷开眼,你他妈还活着,我告诉你欠我的连本带利一起迟早要还的。”立仁推开我,坐到沙发上,扯了扯领带。

“行啦,你俩这都多久没见了,肯定有很多话要说,案子天天有,不差这一会,咱们鹿鸣春烤羊腿吧,今天必须喝个痛快。”勐君说罢推着我和立仁出门上车,奔了南市场大街的鹿鸣春大饭店。

这鹿鸣春饭店是新开没两年的馆子,在奉天有“三春、六楼、七十二饭店”之说,这鹿鸣春就是春首,各界名流、政要、就连胡子也冒着被抓的危险也要来这鹿鸣春吃喝,为啥,这就是东北人看中的“面儿”,这是身份的象征。

我们进了鹿鸣春一号包房,这间包房正好挨着街口,窗户下人流穿梭,甚是热闹。勐君一顿张罗,点了一桌子饭菜。

说实在的,自从家里出事,离开卜奎到现在真的是一顿好饭都没吃上,倒不是没钱,而是没那心情。

此时再见到立仁,多少给我带来了点生活上的温暖。在这个乱世上,虽然失去了亲人,本以为无依无靠,没想到旧友对我的情重如此,也不枉我俩一起干的那些混事。

酒桌上我简单扼要的说了家里的遭遇,只是删减了有关《修辞录》一切的信息,说是到奉天找伙计,正走投无路,恰巧遇见勐君。

酒桌上立人用筷子蘸了酒贴上一个纸条,放在头顶,扭动筷子,纸条指向谁,谁就喝酒。我只会划拳,勐君说这是奉天最流行的喝酒游戏,拼的就是一个人的运气。

几杯下肚,我发现我的运气真的差到了极点,最后立人认为我只是馋酒了,换成划拳,我又找回了些自信。几轮下来大家舌头都大了。

立仁这时已经喝美了,拉着我的手说:“你别走了,和我一起干这个侦探社怎样?行啦,你不说就是同意了。就这么定了,你可别不给我面子,你这会要想走,必须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看着立仁这样子,我鼻子一酸,使劲眨了眨眼。猛地干了一杯,重重的拍在桌子上:“那不行,我怎么能给你当跑腿的,在讲武堂,可都是我带着你玩的。”

“你那是带着我玩?你那是带着我干坏事啊,勐君你是不知道这犊子干过的坏事比这桌子饭菜都多。”

此时我们已经搂在一起,开始叨念讲武堂的各种碎事。还一起唱了我们的军歌,我虽对讲武堂没有感情,因为后期的讲武堂实在是污秽不堪。

但是我对那里的兄弟是有感情的,我们唱着唱着竟哭了起来,最后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只记得迷迷糊糊中被人抬上车。

等我再睁眼,已经是第二天中午,阳光打在脸上,眼前晃得一阵阵的发白。恍惚中以为回到了卜奎老家的地窖。但是空气中没有那熟悉的酸菜缸的味道。

我努力睁开眼,起身发现原来身在立仁家的客房。昨天喝的实在太多,后面完全断片了。这会头还昏昏沉沉。

再想睡却怎么也睡不着了。索性咬着牙起身,见客房沙发上放着一身毛呢西服新衣,脸盆里的热水还冒着热气。看来是有佣人来过,这大户人家礼数就是全。

我也不客气,洗了把脸,换上新衣,站在镜前端看了一番,这衣服还挺合身。顿时觉得人都精神了一层。

走出房间来到客厅,桌子上放着饭菜,是些养胃米粥和一些点心,中间还有一大罐汤,这大户人家就是好,如是在家,估计也就是自已爬起来去水缸灌点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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