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留下的8000万日元保险金,这笔钱本应作为新房的修建费用,以及为早苗和孩子未来生活做保障,却被她很快挥霍殆尽。虽然铃木也沉迷其中,但当她喜欢的男公关辞职后,她便不再前往酒吧。而早苗却越陷越深,她与酒吧的代理店长发展出亲密关系,并在小酒保租下一套公寓,与这名店长同居,几乎不再回青梅的家。
有一次,早苗从外地给瞳打电话索要50万日元,理由不明,可能是旅行费用,或者仅仅是满足男公关的需求。瞳留在青梅管理姐姐的账户,照顾孩子,生活如同一台机器。她性格温顺,从小习惯听从姐姐的安排,即使面对早苗的抱怨也默默承受。然而账户余额逐渐耗尽,甚至开始透支信用卡,建筑新房的费用也没有着落,而早苗对此不闻不问。
瞳曾找铃木倾诉,但当时铃木同样沉迷于男公关,她敷衍地说:"下次我会好好听你讲。"她安慰瞳说虽然现在迷恋别人,但最终会回到瞳的身边。这句话像刀子一样刺痛了瞳的心。
三名女子的共居生活在金钱、感情和依赖的交织中渐渐走向崩溃。2001年初,瞳终于鼓起勇气向早苗抱怨道:"你去南公关酒吧太频繁了,钱都花光了。"早苗闻言冷笑一声,毫不留情地反问道:"你这种和男人无缘的女人有什么资格说我?"这句话深深刺伤了瞳。
在一旁的铃木看在眼里,她事后对瞳说:"早苗对你太过分了,我们一起搬出去吧。"瞳却摇了摇头,说:"如果我现在逃走,她只会更瞧不起我。"瞳拒绝离开,但此时她内心对姐姐的憎恨愈发深重,铃木也清晰地感受到瞳对早苗的恨意。
四、精心策划的骗局
2001年4月27日,瞳独自一人来到银座一栋办公楼的二楼,这里是一家保险公司销售公司。营业部长接待了她。表面上瞳声称要签约成为代理商,销售保健品,但这只是幌子。
她出示了姐姐早苗的健康保险证,冒充早苗,还编造了一个令人同情的故事:"我母亲生病住院,还被教派蛊惑购买了昂贵的坛子,就连新房的建筑费都被她花光了,我急需钱。"
营业部长大信以为真,建议她以土地和在建的房子作为抵押进行贷款,并介绍了一名房地产经纪人。5月31日,瞳在涩谷会见了房地产经纪人和一名房地产公司交易员,继续冒充早苗签署了一份临时合同,并在当天获得了一笔650万日元的贷款。但她收到的第一笔现金仅为60万日元,余下的被高额交易佣金所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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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后的6月7日,瞳再次以扫描的身份证签署了一份2200万日元的合同,以精美的土地和新房作为抵押。严格来说这不是贷款,而是一份买卖合同,其中包含了回购条款,只要在7月7日前支付3500万日元,土地和房子就能赎回。
这份买卖合同的回购金额比贷款高出1300万日元,相当于一个月百分之七十九的金融利率,远超当时法律规定的百分之二十九点二的贷款利率上限。房地产公司将早苗的土地和房子所有权更改为虚构的地址和名字,以4500万日元挂牌出售。
瞳将2200万日元中的大部分用于偿还早苗在南公关酒吧的债务。然而在7月7日回购期限到来时,由于瞳无力支付3500万日元,土地和房子的所有权正式易手。早苗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失去了全部财产。
直到7月24日,早苗去看新房修建进度时才发现此事。她愤怒地质问瞳,两人在家中发生了激烈争吵。而此时瞳的绝望和愤怒终于爆发,她在那间公寓里用腰带将姐姐早苗杀害。
案发当天的具体经过是这样的:7月24日凌晨3点,铃木睡觉,晚上8点醒来,发现姐姐和孩子都不在家。瞳告诉她,他们去朋友家过夜了,还说浴室坏了不能用。铃木吃了泡面,听了CD,直到25日凌晨才睡。
瞳随后开始处理尸体,她穿着粉色T恤和黑色短裤,戴着口罩,在浴室里进行肢解。浴室里气味刺鼻,她让铃木帮忙一起处理,被铃木拒绝了。铃木提出自首,瞳却说要再等一天。
7月25日,瞳委托一位男性朋友将孩子送到早苗的父亲那里,并告诉对方孩子的母亲去旅行了。同一天,瞳购买了电锯和蓝色塑料布,开始更彻底地肢解尸体。
7月26日,瞳再次联系那位男性朋友,让他来公寓。当朋友到达时,发现瞳的状态异常,浴室里有奇怪的气味。朋友感到害怕,借口离开并立即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发现了骇人的肢解现场和仍在公寓内的瞳和铃木。
五、真相与谎言的交锋
2003年7月,警方指控北原瞳犯有谋杀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最初,瞳全面认罪,承认因对姐姐早苗挥霍保险金及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愤怒,于7月24日晚用腰带杀害早苗,随后在浴室里用蓝色塑料布包裹尸体,并用电锯肢解。
她还打电话给熟人,谎称早苗的母亲病倒,要将早苗的孩子寄养在外。然而在审判的最后关头,瞳的辩护律师提出惊人主张,推翻其先前的供词,声称真正的凶手是瞳的共居人铃木奈津子。
辩方称案发当晚早苗与瞳激烈争吵,铃木担心瞳有生命危险,失手杀害了早苗。瞳为了保护铃木主动承担罪责,甚至伪造了作案细节。辩护律师还指出铃木长期患有精神疾病,导致记忆缺失,可能忘记了自己杀人的事实。
然而检方提交了瞳与铃木的通信,作为关键证据,揭示了瞳试图利用铃木的病情和服药时让其顶罪的阴谋。瞳在信中写道:"你长期患病又在服药,杀人应该不会被判刑吧?"瞳在信中还写道:"我想见你,每天都来探监吧,如果不行就每天给我写信。"铃木回信称:"我会等你出狱后我们一起生活。"
这些信件暴露了瞳试图推卸责任的意图。铃木读懂了瞳的意图,回信拒绝道:"如果我是一个人或许我会答应,但现在我有猫和妈妈,我不能。"瞳收到回信后愤怒地写道:"你选择了妈妈而不是我是吗?"为了绕过拘留所信件检查,瞳委托被判缓刑的狱友代寄信件,试图掩盖阴谋。
这些信件最终成为法庭上揭穿她谎言的铁证。此外,铃木的证词进一步粉碎了瞳的计划。她回忆到:7月24日凌晨3点睡觉,晚上8点醒来,姐姐和孩子都不在家,瞳说他们去朋友家过夜,还告诉我浴室坏了不能用,我吃了泡面,听了CD,直到25日凌晨才睡。她否认参与任何犯罪行为。
铃木还描述了瞳处理尸体的细节:"她穿着粉色T恤和黑色短裤,戴着口罩,浴室里气味刺鼻,她让我帮忙一起处理,我拒绝了,我提出自首,她却说要再等一天。"铃木承认自己患有十余年的精神疾病,但坚称未参与谋杀。
这些证词凸显了瞳的罪行和操纵行为。辩护律师试图利用铃木的病情,称她失忆忘记罪行,但这一说法缺乏证据支持。法庭认定瞳的翻供如同一场豪赌,却未能动摇真相。铃木的证词清晰可信,瞳的信件暴露了她推卸责任的阴谋。她的狡猾不仅体现在犯罪行为中,还在于利用缓刑狱友寄送信件,试图规避检查。
法庭认定瞳对早苗挥霍保险金、忽视孩子以及羞辱自己的行为心生怨恨,蓄意谋杀,罪行确凿。最终,北原瞳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铃木奈津子则因证据不足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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