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令人担忧的是,随着患者年龄增长,许多先天性水俣病患者(现在大多已经40岁以上)的身体状况日益恶化。他们面临着与年龄相关的健康问题和原有疾病的双重挑战,生活更加艰难。
四、污染扩散:从水俣湾到整个八代海
4。1污染源的转移:一个蓄意的决定
1958年夏天,面对日益严重的污染问题和公众压力,日本窒素公司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决定:将废水排放口从水俣湾改为水俣河河口。这一改变并非为了减少污染,而是为了将污染扩散到更广阔的区域,从而减轻对水俣湾的关注。
这一决定导致甲基汞污染从水俣湾扩散到整个八代海(又称不知火海)。水俣河是一条流入八代海的小河,将废水排入河口意味着污染将随着水流扩散到更大的海域。
1958年9月,日本窒素公司完成了排水渠道的改造。这一改变很快产生了后果:新的患者开始出现在水俣河河口地区以及水俣湾周边地区。污染范围从水俣湾扩大到了八代海南部的每个沿海地区。
4。2污染的时空分布:从1950年到1968年
通过分析保存的脐带组织,研究人员重建了水俣地区甲基汞污染的时空分布。这些研究揭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模式:甲基汞污染的高峰与乙醛生产密切相关。
研究发现,水俣湾地区的甲基汞污染在1955年左右达到峰值,随后随着乙醛产量的增加和排水口的改变,污染逐渐扩散到八代海沿岸的其他地区。Ashikita、Izumi和Goshonoura地区的甲基汞污染峰值出现在1960年左右,比水俣湾晚了约5年。
这种时空分布与乙醛生产的变化完全一致。1958年排水口改变后,乙醛产量在1960年达到峰值,导致甲基汞污染在周边地区也达到峰值。此外,由于潮汐从北向南流动,Izumi地区的甲基汞浓度高于Ashikita和Goshonoura地区。
研究人员还发现,甲基汞污染的分布与先天性水俣病的发生密切相关。在甲基汞浓度最高的地区和时期,先天性水俣病的发病率也最高。这进一步证实了甲基汞暴露与水俣病之间的因果关系。
4。3污染的长期影响:即使停止排放后
即使在1968年日本窒素公司停止乙醛生产后,甲基汞污染的影响仍然持续了很长时间。由于甲基汞在环境中难以降解,且在沉积物中可以长期存在,水俣湾和八代海的污染问题并未随着排放的停止而结束。
1968年,水俣湾底质泥中汞含量仍然高达250至7000ppm,需要十年的工作来密封受污染的污泥。即使在1977年,水俣湾的鱼类仍然含有超过临时监管标准的汞含量。
为了恢复水俣湾环境,日本政府花了近4亿9000万日元,用隔离网将受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完全隔离开来,用14年时间清除淤泥,捕捞被污染的海生物。直到1997年,海水的含汞量才达到正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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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即使经过如此大规模的治理,水俣湾的生态系统仍然没有完全恢复。研究表明,甲基汞可以在沉积物中长期存在,并在特定条件下重新释放到水体中。这意味着水俣湾仍然面临着潜在的污染风险。
4。4全球影响:一个跨越国界的教训
水俣病事件不仅影响了日本,也对全球环境保护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一事件被列为世界八大公害之一,成为环境破坏和工业污染的典型案例。
1972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根据新泻的数据,提出每日允许摄入0。2毫克甲基汞。这一标准为全球汞污染控制提供了参考。
1990年,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署(IPCS)提出孕妇头发中50ppm的甲基汞可能影响胎儿,甚至10-20ppm也可能有危险。这一建议促使许多国家加强了对孕妇和儿童甲基汞暴露的关注。
2013年1月19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持召开的有关汞问题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通过了由日本政府代表所提出的公约提案《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简称《水俣公约》。这是世界上首个就高毒性金属汞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以历史上最严重的汞中毒事件命名。
《水俣公约》于2017年8月正式生效,目前已有130多个国家签署。该公约要求各国采取措施减少汞的排放和使用,包括禁止新建汞矿、限制汞的贸易和使用、控制汞向环境的排放等。这一公约的通过,标志着国际社会对汞污染问题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水俣病受害者的一种告慰。
五、漫长的抗争:从法庭到社会运动
5。1早期赔偿:一个不公正的协议
1959年12月,在多方压力下,日本窒素公司与渔民合作社就渔业赔偿达成协议,并举行仪式庆祝废液处理设施"Cyclator"的建成。同时,公司还与由78名患者及其家属组成的患者协会达成协议,向每位成年患者支付10万日元作为慰问金。
然而,这些协议存在严重缺陷。首先,慰问金协议规定患者及其家属放弃进一步索赔的权利,这实际上是强迫患者接受不公正的赔偿。其次,所谓的"废液处理设施"并没有有效去除汞,公司继续排放含汞废水。
1959年的赔偿协议只是一个开始。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患者和家属不断发起诉讼,要求公正的赔偿和承认。这些法律行动成为推动日本环境法和公害赔偿制度发展的重要力量。
5。2里程碑式的判决:1971年和1973年
1967年,新泻市民正式向法院提出控诉,要求昭和电工公司承担责任。经过数年的诉讼,1971年法院终于做出判决,昭和公司败诉,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水俣病相关诉讼中的第一个胜诉案例。
1971年和1973年,新泻和熊本地方法院分别裁定公司对水俣病负全部责任。熊本地方法院还因违反公共秩序,废除了规定患者放弃进一步索赔的慰问金协议。这些判决确立了"污染者付费"原则,为受害者争取了一定的公正。
1973年3月,水俣病的审判以患者的胜利而告终。根据判决,被认定的水俣病患者从窒素公司一次性领取1600~1800万日元的补偿金。此外,公司还需支付年金、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温泉治疗费、针灸费等费用。
然而,这些赔偿仍然不足以弥补患者的损失。许多患者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1600~1800万日元的一次性赔偿虽然数额不小,但在长期的医疗支出和生活困难面前显得杯水车薪。
5。3持续的法律斗争:从1970年代到2020年代
尽管1973年的判决为部分患者提供了赔偿,但仍有大量未被认定为水俣病的人未能获得应有的补偿。这些人继续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
1995年,在庭外和解协议达成后,几乎所有患者群体、相关公司和政府之间相继达成协议。根据这一协议,约名未被官方认定为水俣病的受害者获得了一次性补偿金260万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