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年夜的血色悲剧
1。1灾难降临的瞬间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叙永县的街头洋溢着节日的氛围。谭松韵的母亲黄女士与三位朋友在聚餐后,沿着叙永镇西大街悠闲地往家走。她们或许还在谈论着即将到来的新年,计划着等谭松韵工作结束后一家人团聚的温馨场景。
然而,命运在这一刻露出了狰狞的面目。23时50分许,一辆失控的汽车如同一头发狂的野兽,从后方飞速撞向了正在行走的黄女士和她的朋友们。肇事司机马明弘,当晚在叙永城区某KTV唱歌、喝酒后,又与朋友到夜宵店继续畅饮,此时已处于严重醉酒状态。
监控画面记录下了这令人心碎的一幕:马明弘驾驶的车辆以极快的速度冲向路边的行人,没有丝毫减速的迹象。巨大的冲击力将黄女士等三人直接撞飞,鲜血瞬间染红了冰冷的地面。马明弘在撞人后短暂停顿了一下,但令人震惊的是,他没有下车查看伤者情况,而是选择了倒车逃离现场。
1。2逃逸与躲藏
事故发生后,现场路人立即拨打了120和110报警电话。三名伤者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其中黄女士伤势最为严重,被直接送入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而肇事者马明弘在逃离现场后,将车停放在远处,随后联系了朋友张亚寻求帮助。
张亚后来协助马明弘躲藏在自己位于泸州市江阳区的家中,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在这期间,马明弘没有表现出任何对伤者的关心和愧疚,反而一心只想着如何逃脱惩罚。
直到两天后的2019年1月2日9时许,在警方的压力和家人的规劝下,马明弘才到叙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投案自首,并供述了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然而,此时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天,马明弘体内的酒精早已挥发殆尽,警方未能检测出他当时的真实酒精含量。
更令人气愤的是,马明弘在接受检查时,不仅被检测出酒驾,尿检还呈阳性,疑似吸毒。但面对这些证据,他却矢口否认吸毒行为,态度极其不配合。这种拒不认罪的态度,为后续的案件审理埋下了争议的种子。
1。3抢救与离世
当谭松韵在北京接到母亲出车祸的消息时,她正在为跨年晚会进行彩排。据知情人透露,谭松韵在得知消息后,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整个人几乎站立不住。她立即推掉所有工作,连夜飞回四川,直奔母亲所在的医院。
在飞机上,谭松韵紧紧攥着手机,屏幕上还保留着母亲半小时前发来的信息:"等你回家吃汤圆"。这个简单而温暖的期待,此刻却成了最残酷的讽刺。
黄女士被送入医院时已经深度昏迷,头部受到重创。医生告诉谭松韵,她的母亲需要立即进行开颅手术,而且术后恢复的可能性非常渺茫。在接下来的23天里,谭松韵寸步不离地守在母亲的病床前,看着母亲身上插满各种维持生命的管子,心如刀割。
每天的医疗费用高得惊人,谭松韵和家人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只为了能多留住母亲一天。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2019年1月23日,在与死神顽强抗争了23天后,黄女士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医生后来向家属透露,如果当时马明弘没有逃逸,而是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并送医救治,黄女士或许还有一线生机。正是因为他的逃逸行为,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才导致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二、漫长的司法之路
2。1案件调查与证据收集
黄女士离世后,谭松韵和家人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然而,他们没有被悲伤击垮,而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黄女士讨回公道。
叙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过详细调查,认定马明弘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警方收集的证据显示,马明弘在案发当晚确实有饮酒行为,并且在撞人后逃逸,这些都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马明弘在案发两天后才投案自首,但警方通过现场监控、目击者证词以及马明弘朋友的证言,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他酒后驾车和肇事逃逸的事实。此外,尽管马明弘否认吸毒,但尿检结果呈阳性这一事实,也被记录在案,成为后续庭审中的重要争议点之一。
2。2漫长的等待与舆论风波
从2019年1月事故发生,到2020年8月31日案件正式开庭审理,谭松韵和家人经历了长达一年零八个月的漫长等待。这段时间对谭松韵来说,是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煎熬。
在等待开庭的日子里,谭松韵不仅要承受失去母亲的巨大悲痛,还要面对来自网络的各种谣言和恶意揣测。有人造谣说她在母亲病重期间仍忙着社交活动,不关心母亲的病情。这些毫无根据的指责,让本已心碎的谭松韵更加痛苦。
2020年8月31日,案件终于在叙永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通过网络直播,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庭审中,谭松韵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出席,她的律师张起淮代表她提出了高达501万余元的赔偿请求,其中包括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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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庭审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令人气愤的场面。据现场目击者描述,被告人马明弘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态度极其嚣张,不仅没有表现出丝毫悔意,还跷着二郎腿,嘴角挂着不屑的笑容。更令人震惊的是,马明弘的母亲在法庭上抱怨说:"你只是没了妈,但我的儿子却要在牢里过年"。这句话像一把锋利的刀,再次刺痛了谭松韵和家人的心。
2。3一审判决与争议
经过近十个小时的庭审,2020年9月19日,叙永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明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最终,法院判处马明弘有期徒刑六年,并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谭松韵等三人各项损失共计。88元,赔偿杨某各项损失。15元,赔偿陈某各项损失。41元,总计约135万元。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社会各界反应不一。许多网友认为判决过轻,认为马明弘的行为极其恶劣,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一些法律专家也表示,虽然法院在判决中考虑了马明弘的自首情节,但他拒不认罪、态度恶劣,且有犯罪前科,这些都应该作为从重处罚的因素。
法院在判决后通过官方微博对判决理由进行了三点说明,其中最核心的一点是:黄女士并非因马明弘的逃逸行为而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法院认为,事故发生后,现场路人立即拨打了120,黄女士得到了及时救治,其死亡是由于伤势过重,而非因为马明弘的逃逸行为导致未能及时救治。这一解释引发了广泛争议,许多人认为这是在为马明弘开脱责任。
三、赔偿与捐赠:金钱与生命的价值
3。1赔偿金额的争议
法院判决马明弘赔偿谭松韵一家92万余元,这一金额引发了不少争议。据了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谭松韵最初的赔偿诉求是501万余元,其中包括了高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然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不会得到支持。因此,法院最终判决的赔偿金额主要包括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实际经济损失。
对于这一赔偿金额,马明弘的家庭表示无力全额支付。据报道,马明弘的父亲曾表示愿意卖掉在重庆的房产来筹集赔偿款,但这一承诺并未得到有效落实。而谭松韵则表示,她并不在乎赔偿金额的多少,她真正想要的是马明弘能够承认错误,给母亲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