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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美国埃达镇冤案(第1页)

一、噩梦开端

1982年12月8日上午十一点,唐纳·约翰逊踩着碎玻璃走上黛比·卡特家的楼梯。门上小窗的玻璃破了,她首先想到的是黛比把钥匙锁在了屋里,打破玻璃是为了进屋。唐纳敲了敲门,没有回应,她听到里面有收音机播放音乐的声音。当她转动门把手时,发现门没有上锁。

刚踏入门内一步,唐纳就意识到出事了。小小的客厅里一片狼藉—沙发垫扔在地板上,衣服散落各处。右手边的墙上,有人用红色液体潦草地写着,"接下来死的人是吉姆·史密斯"。唐纳大声喊着黛比的名字,无人应答。她曾来过这个公寓,所以马上就走到卧室,继续呼唤朋友的名字。床被移动过,不在原来的地方,床上的东西被扯了下来。她看到了一只脚,然后,她在床后的地板上看到了黛比—面朝下,赤着身,到处是血,背上写着什么字。

唐纳吓得呆立原地,一步也不能向前。她盯着自己的朋友,等着她活过来。也许这一切只是个梦,她想。她缓缓后退,退进厨房。厨房里有一张白色的小桌子,桌上也有凶手留下的话。她忽然想到,凶手有可能还在室内,就立刻跑出了公寓,跑回车里。之后她又冲到街上,找了一家便利店,在那里她找到一部电话,打给了黛比的母亲佩姬·史迪威。

佩姬听到消息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的女儿躺在地上,赤着身,到处是血,一动不动。她让唐纳再重复一遍刚才说的话,然后丢掉电话冲向自己的车,但电池没电了。恐惧已让她麻木,她回到屋里,打电话给查理·卡特—黛比的父亲,她的前夫。

查理·卡特是个体格健壮的砖瓦工,有时也在马车灯酒吧做保安。他跳进自己的皮卡,疾驶向女儿的公寓。一路上,所有可怕的想法都涌进了这位父亲的脑海,但那场景还是比他想象的更糟。当他看到她的尸体,他喊了两声她的名字,跪在她身边,轻轻抬起她的肩膀,看着她的脸。一块满是血污的毛巾塞在她的嘴里。他知道他的女儿已经死了,但他还是在等,等着哪怕一丝还有生命的迹象。可什么也没有,他缓缓起身,环顾房间。床被动过,已经不在墙边,床单不知去向,屋里混乱不堪。很明显,这里发生过打斗。他回到小客厅,看到了墙上的字,他去了厨房,四处看了看。现在这里是犯罪现场。查理把手揣在口袋里,离开了。

唐纳·约翰逊和卡罗尔·爱德华兹站在门外的楼梯平台上,边哭边等。她们听到查理向他的女儿道别,听到他说,他对发生的一切多么悲痛欲绝。查理跌跌撞撞地走出来,满脸泪痕。

"要不要叫救护车?"唐纳问。

"不用,"查理说,"救护车已经没有用了。报警吧。"

二、现场勘查

丹尼斯·史密斯警探到达公寓的时候,现场周围挤满了巡警、护士、旁观者,甚至还有两名地方检察官。当他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谋杀案后,就封锁了整个区域,不让邻居进入。

身为埃达警察局的队长、从业十七年的老警察,史密斯知道应该怎么做。他让公寓里的所有人都离开,只留自己和另一位警探,然后,他派警察挨家挨户走访,寻找证人。史密斯怒火中烧,尽力克制自己的情绪。他和黛比很熟,他女儿和黛比的妹妹是好友。史密斯也认识查理·卡特和佩姬·史迪威,难以相信他们的孩子竟然死在家里卧室的地板上。当犯罪现场的一切都在掌控之中后,他对公寓展开了侦查。

地上的玻璃来自前门破碎的小窗,门里门外到处散落着碎片。在小客厅的左手边有一张沙发,沙发垫被丢在客厅四处。在沙发前,他发现了一件崭新的法兰绒睡衣,上面还有沃尔玛的商标。他认真看了对面墙上的字,立刻发现那是用指甲油写的。"接下来死的人是吉姆·史密斯。"

他认识吉姆·史密斯,埃达镇的另一位警察。

在厨房里,史密斯在一张白色小方桌上,看到了另一条留言,显然是用番茄酱写的—"不要找我们,否则……"(Dontlookforeusorealse。)在桌边,他看到了几件牛仔服和一双靴子。他很快就会得知,那是黛比前夜在马车灯酒吧穿的衣服。

他走到卧室,床角还挡着门。窗户开着,窗帘被吹了起来,屋里很冷。在死亡来临前,这里有过一场激烈的厮打,衣服、床单、毛毯和毛绒玩具散落遍地。所有东西都脱离了本来的位置。丹尼斯·史密斯跪在黛比的尸体前,发现了凶手留下的第三条消息。在她的背上写着,"杜克·格雷厄姆"(DukeGram1)。字迹已干,看上去是用番茄酱写的。

尸体下面是一根电线和一条佩有大银扣的西部风格皮带。"黛比"的名字刻在腰带扣的中心。

迈克·基斯威特也是埃达警察局的警员,在他对犯罪现场拍照时,史密斯开始收集证据。史密斯在尸体上、地上、床上和毛绒玩具上都找到了头发。他有条不紊地收起每根头发,并装进一张折好的纸里。每"包"证据都详细记录了取证的准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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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小心翼翼地移动、标记和封装床单、枕套、毯子、电线和皮带、在浴室的地板上发现的一条撕裂的内裤、黛比的一些毛绒玩具、一包万宝路香烟、一个空的七喜罐、一个洗发水瓶、烟头、厨房里的玻璃水杯、电话、尸体下的一些毛发。一个德尔蒙牌番茄酱的瓶子被卷在床单里,丢在尸体旁边。它也被小心地装起,留供州刑事实验室检查。瓶盖不见了,但后来被验尸官找到了。

收集完证据,史密斯开始收集指纹。他在很多犯罪现场进行过无数次这样的程序。他清理了前门的正反两面、窗框、卧室里的所有木质表面、厨房的桌子、较大的玻璃碎片、电话、有漆的门窗边,甚至清理了黛比停在外面的车。

加里·罗杰斯是俄克拉荷马州调查局的探员,住在埃达。他在十二点半左右到达现场,史密斯简要向他说明了情况。他们两人是朋友,在许多案件中有过合作。

在卧室里,罗杰斯注意到,南墙墙根附近好像有一小片血迹,就在地板上方、靠近电源插座的地方。接下来,在尸体被抬走后,他让里克·卡森警员切下了四英寸见方的墙砖,保存下了那块血迹。

史密斯和罗杰斯的第一印象都是,凶手不止一名。现场混乱,黛比的脚踝和手腕上没有被捆绑的痕迹,她头部受到严重创伤,毛巾深深塞进她的嘴里,她身体两侧和手臂上都有瘀伤,他们可能使用了电线和皮带,一个凶手似乎实施不了这么多暴行。黛比并不瘦小,她身高五英尺八英寸,体重一百三十磅。她很勇敢,肯定会奋力反击,以求自救。

拉里·卡特梅尔医生是当地的法医,他来到现场进行简单的检查。他的初步意见是黛比死于窒息。他授权移动尸体,并将尸体交给了当地殡仪馆老板汤姆·克里斯韦尔。尸体被装进克里斯韦尔准备的灵车里,运到了州验尸官办公室。

三、调查方向

12月8日晚上,史密斯和罗杰斯开始对黛比的朋友和熟人进行询问。他们首先找到了黛比的母亲佩姬·史迪威,她告诉他们,黛比最近曾提到过一个名叫格伦·戈尔的男人,她害怕他,因为他脾气很坏。

接下来,他们询问了马车灯酒吧的工作人员和顾客,很快就发现戈尔是谋杀案发生前最后一个被看到和黛比在一起的人。戈尔没有车,当晚他是求熟人罗恩·韦斯特把他带到马车灯酒吧的,他们大约在十一点半到达。韦斯特后来告诉警方,戈尔在酒吧里来回转悠,似乎认识所有人。最后一次通知打烊时,韦斯特拽住了戈尔,问是不是要带他一程。戈尔说需要,韦斯特就到停车场等他。几分钟后,戈尔匆忙赶来,坐上了车。

他们感到很饿,于是韦斯特开车去了市区一家名为瓦夫勒的咖啡馆。两人简单吃了早餐,韦斯特买单,马车灯酒吧的酒钱也是他付的。之后,韦斯特开车送戈尔回家,但戈尔在半路上改变了主意,让韦斯特在橡树大道浸信会教堂停下,那里离黛比·卡特的公寓仅一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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