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的环境令人作呕,三吨重的垃圾散发着刺鼻的恶臭。尽管搜索人员戴着口罩、手套并穿上塑料靴,手持手电筒和铲子,在垃圾堆中小心翼翼地搜索着,但进展非常缓慢。
经过长时间的搜索,警方终于在下午四点半在三公吨的垃圾中找到了一个黄色胶袋,里面装着的就是他们一直在寻找的刘红梅的头颅。随后,在晚上八点半左右,又找到了刘红梅的两只下肢。然而,她的脚板至今仍未寻获。
一位参与搜寻的警察后来回忆道:"只要你闻过这种气味,你就不会忘记,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因为闻到这种气味感到高兴。"这句话背后,是对死者的同情和对正义的执着追求。
四、犯罪动机:2000新元引发的血案?
随着调查的深入,梁少初的犯罪动机逐渐浮出水面。根据警方的调查,在案发前一天,即6月14日,刘红梅曾向警方报案,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取了2000新元(约合人民币1万元)。
监控录像显示,取款人正是梁少初。面对这一证据,梁少初不得不承认,他在与刘红梅开房时偷取了银行卡,并取走了钱。他原本以为这只是一个"玩笑",但没想到刘红梅会选择报警。
当梁少初得知刘红梅已经报警后,他意识到自己可能会因为盗窃而被起诉,这将导致他与刘红梅的关系曝光,进而失去家庭、工作和社会地位。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他决定杀害刘红梅。
在法庭上,梁少初的供词前后矛盾。他先是声称他和刘红梅是相约殉情,由他先勒死刘红梅,然后上吊自尽。但看到刘红梅的尸体后,他失去了自杀的勇气。
然而,这一说法很快被警方推翻。调查显示,刘红梅在案发前正在积极学习英语,报名参加了旅游课程,并且计划参加姐姐的婚礼。这些都表明她并没有自杀的意图。
更重要的是,警方发现梁少初在杀害刘红梅后,不仅没有表现出任何悔意,反而像往常一样去工厂上班,甚至还让同事给缺勤的刘红梅打电话,询问她为何不来上班,试图制造自己与案件无关的假象。
五、审判与惩罚:正义的终结
2006年5月3日,这起震惊新加坡的碎尸案在新加坡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控方指控梁少初蓄意谋杀,而梁少初则继续为自己辩护,试图减轻罪责。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指出了案件的关键问题:"这诚然是令人悲伤的一道谜题,一个人如何能凶狠地勒死、铁石心肠地宰割,他曾拥抱过的女人。"这句话道出了人们对梁少初行为的不解和震惊。
最终,法官根据供词和证据得出结论,梁少初的行为是有预谋的凶残谋杀。他不仅对刘红梅的生命造成了严重伤害,还通过说谎和伪造事实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2006年5月19日,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定梁少初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死刑。梁少初随后两次提出上诉,但都被法院驳回。最终,在2007年11月30日,梁少初被执行绞刑,为他的罪行付出了代价。
法官在宣判时表示:"被告梁少初偷走了死者的心,然后偷走了她的银行卡和来之不易的积蓄,最后无情地剥夺了她的生命。"这句话深刻地总结了这起案件的本质——一个因贪婪和自私而导致的悲剧。
六、身后之事:异乡的葬礼
刘红梅的尸体被完整拼凑后,在新加坡举行了葬礼。由于她的家人大多在中国,一位名叫郑海船的新加坡殡仪从业者主动承担了刘红梅的安葬工作。郑海船在新加坡非常有名,之前也曾为8岁小女孩黄娜无偿安排葬礼。
刘红梅的公开葬礼有一百多位新加坡市民出席,许多人都是自发前来悼念这位年轻的中国女孩。葬礼过后,郑海船收到了2万多元新币(折合人民币约10万元)的捐赠款,他将这些钱和刘红梅的骨灰一起送到了她远在中国长春的家人手中。
这起案件在新加坡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连续几个星期霸占了报纸头条。它不仅震惊了新加坡本地居民,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人们对这位年轻中国女孩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时也对凶手的残忍行径感到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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