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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民间自发地审判震动了朝堂(第1页)

雨声如千万根冰冷的针,细密地扎进渭水,扎进咸阳城每一个角落。

我能想象,渭水的水位正在一寸寸上涨,就像那名被罢免的县尉集结起的亡命徒,正隔着一条暴涨的河,对我所在的国史馆虎视眈眈。

这场雨,仿佛是为清洗我燃起的那场大火而来。

可它洗不掉血,只会让血流得更远。

“大人。”柳媖的声音带着雨夜的潮气,在我身后响起。

她是我从楚宫带出的侍女,如今是国史馆里最细致的誊录吏。

此刻,她捧着一卷用油布小心包裹的文书,神情古怪,像是见了鬼魅。

“这是南郡巡行院刚刚快马送来的急件,标注‘赤壤亲启’。”她递给我时,指尖都在微微发抖,“可是……大人,这文书不像巡史写的。”

我接过文书,入手便觉不对。

油布之下,不是平整光滑的竹简,而是粗糙、带着草屑的麻纸,质地硬得像老农的手掌。

展开时,一股混杂着泥土、汗水和淡淡血腥味的气息扑面而来,与国史馆中清雅的墨香格格不入——那纸上还沾着几点干涸的泥渍,仿佛刚从田埂上拾起;耳畔似有孩童齐声诵算的回音,夹杂着村口榕树下粗粝的争辩声;指尖划过殷红指印,竟触到一丝温热,如同尚在跳动的心脏。

标题更是闻所未闻:《巡检密档·南郡竟陵乡白鹭村百姓公议判书》。

判书?百姓写的判书?

我的目光被纸上那一个个歪歪扭扭、却又力透纸背的字迹牢牢吸住。

没有华丽的辞藻,只有最质朴的陈述。

三十七户村民,以血按押,联名控诉里正张麻子,强征每户三百钱“修桥费”,共计一万一千一百钱。

然而渭河上的木桥朽烂依旧,张麻子的田产却在三个月内多了三十亩。

这本是一桩寻常的乡里贪腐案,任何一个巡史都能轻易查明。

可奇就奇在,密档的后半部分,竟是一场闻所未闻的“村审判”的完整记录。

地点:村口大榕树下。

阳光斜照,树叶沙沙作响,树影斑驳落在众人脸上。

主审:村塾的陈先生。

他说话慢而稳,袖口磨破了一角,却一字一句引述着律条。

人证:看着张麻子去县城置地的老农李大。

他嗓门嘶哑,手拄拐杖,讲到激动处,唾沫星子飞溅,引来围观妇人的低语。

物证:张麻子新添的地契(由其儿媳不忿偷出)。

纸页泛黄,墨迹清晰,被几个孩子轮流传看,指尖留下黑痕。

记账:村里十几个学过算术的孩童,当众清点张麻子一年来的收支,算盘珠噼啪作响,声音稚嫩却坚定。

流程严谨得令人心惊。

先由原告(三十七户村民代表)陈述,再由被告(张麻子)自辩,随后人证物证一一呈上,最后由陈先生引述我曾在巡行院公开课上讲过的“公理”——“凡取于众者,必用于众;凡有疑者,当以证为凭。”

最终,判决下来,并非诉诸官府,而是“公议”的结果:张麻子退还全部“修桥费”,并于次日清晨,在朽桥前向全村叩首谢罪。

落款更是让我心头一震:“百姓公议,依赤壤君所讲‘公理法’行事。”

“大人……”柳媖的声音颤抖着,她凑近了些,指着“竟陵乡白鹭村”几个字,“我……我认得这里。我幼时随家人逃荒,曾路过此地,那里的里正就是个活阎王……他们,他们真的照着您讲的‘程序正义’去做了,每一步都做了。”她的眼圈红了,“连举证要‘物凭人证’、裁断要‘众人合议’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摩挲着那份粗陋的“判决书”,指尖划过那些殷红的指印,竟感到一阵灼热。

这不是我在教他们,是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把那些冰冷的制度条文,种进了生养他们的泥土里,让它发了芽。

我当即下令:“将此卷备份,原卷随我入宫!”

顾不得夜深雨骤,我换上朝服,命人备车。

这份“泥腿子写的判决书”,比一万句辩解,比十座金山银山,都更有力量。

嬴政是在他的寝殿见我的,他显然刚被我从睡梦中惊醒,只披着一件玄色深衣,墨发未束,眼神里带着一丝被打扰的冷冽。

“又是谁要谋反了,让你连夜闯宫?”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沙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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