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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剑身发出的森寒剑气,对他的手似乎没有丝毫影响。
这是一只带有魔力的手,居然让无坚不摧的剑气也不能伤害它。
只有公孙大娘明白,不是对方不怕剑气,不是对方的手可以挡住短剑的锋利,而是对方这出手十分巧妙,出手的时机和速度都恰如其分,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他已经看穿了你的剑路。
‘神遇而不目视,以无厚入有间’,这已经是技进乎道的境界。
可惜公孙大娘不只有一把剑,另一把剑如一条毒龙一般,钻向李志常的小腹。同样的剑气肆意,而且若是给这把剑的剑气稍微刺中,伤了他这一块的经脉,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
公孙大娘不只是一个高明的剑客,更是很了解男人的女人。只要是男人绝不可能不顾忌这一点,只要李志常的精神集中到这里,他就再难以截住他面前这把短剑。顾此失彼、顾彼失此,公孙大娘觉得她胜券在握,这就是胜利的滋味,尽管她已经尝过许多次,但胜利的滋味就是那么迷人,让人百般回味毫不厌倦。
可是这一剑并没有刺中李志常,因为李志常的小腹那边的肌肉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因为李志常身子居然变薄了,公孙大娘本以为这一击她不会失手,所以她的力气绝不肯多用一分。
就是这一分,让她从胜利的边缘,到了失败的深渊。这时候李志常的另一只手到了,轻轻挥手,虚空一砍,剑上的绸带断裂。
公孙大娘丢了一把剑,索性连李志常指头夹住的这一把剑也不要了。她的身子缓缓飞到空中,长裙飞舞,她的身子也不再弓着,而是露出了曼妙的身材,同时她露出了自己脚底下的红鞋子。
可以看出她有一双很美丽的小脚,有这么双脚的女人,绝对应该死很漂亮的女人,可惜她现在是老婆婆的模样。
她在半空中咯咯笑道:“好小子,你既然喜欢这双剑,那我就送给你了。”一个高明的剑客,从来都是人在剑在,可是公孙大娘毫不在意自己的剑,说丢就丢了。
李志常犹有余暇接住这两把剑,公孙大娘固然很会用毒,可是他不怕毒,因此剑上是否涂有什么厉害的毒药,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可怕。
月光之下,两人相互追逐。
公孙大娘自认为自己的轻功已经是天下顶尖的一类,即便是传说中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也未必比他轻功更好,可是就这样的轻功居然不能摆脱身后那个年轻人。
两人始终保持有五六丈的距离,不曾拉近也不曾拉远。公孙大娘暗恨道:“不该起好奇心随便招惹这小子,这人没有四条眉毛,居然那也能两根手指头夹住我的剑到底是什么人。”
京城之大超乎人的想象,高阁楼台,花园假山,不住的在两人脚下倒退。这种绝世轻功,这一场追逐,绝对比任何两位剑客交手更要好看,更要惊心动魄。
公孙大娘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还没被追上,就要被累死了。
好在前面出现了一群乞丐,公孙大娘忽然洒出一大把金钱出来,在天上在地上,引起乞丐们一哄而上。
李志常停下了,这些乞丐太过疯狂,要是不要命的向他扑过来,可是不美。毕竟他是个爱干净的人,尽管他很懒。
公孙大娘趁着这一下,终于摆脱了李志常。
李志常望着公孙大娘远去的背影,轻轻笑道:“你的味道我记住了。”只是这句话声音太低,除了他自己只怕也没有人听得见。公孙大娘的轻功固然高,可是这并不代表李志常就追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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