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国强在十多年前的时候,确实被人控告过拐卖小孩。
其次,
陆国强和岳方很早之前就认识。
这个很早大概可以追溯到岳方还在上小学的时候。
但因为没有找不到陆国强具体拐卖小孩的证据,所以最后只能放了陆国强,也是从那以后,陆国强就变得老实了很多,每天的生活变成了很固定的家—赌坊—家这种闭循环的模式。
除此之外,
苏蓝还查到一件事。
郑红艳是站街女。
而岳方有一次因为输钱,借了陆国强一些钱,事后没有办法还,所以郑红艳给陆国强提供了不少于三次的服务,用身体把这些钱还了。
别看陆国强都七八十岁了,但在享受这方面,一点都不输给年轻人的精力旺盛。
“找不到一点他拐卖儿童的证据吗?”
郑开有些不甘心。
陆国强绝对有问题。
但没有证据是硬伤。
苏蓝摇了摇头:“二十多年前,智安市还没有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那个时候比较落后,所以还存在一些送孩子的现象,你知道什么是送孩子吗?”
所谓的送孩子,其实就是以前一个家庭里出于种种原因没有一个孩子,所以就会问其他孩子多的家庭要一个孩子,无非就是给对方一些钱,或者送一些吃的,这种行为在以前很常见,很多人贩子也会用这种方式,只需要一点点代价就能带走小孩。
关键是,
原家庭不会去找小孩。
因为这是一个双方都协商好的过程。
“我怀疑当时的陆国强可能就是利用这种办法,才没有留下任何证据。”
苏蓝只是推测。
郑开疑惑的问道:“难道不能让那些原家庭的父母作证吗?”
苏蓝就知道郑开想的有些简单了:“这个更加不可能,在那个时候,吃饭都吃不饱,所以家里一般决定把孩子送出去,一定是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摆脱累赘的,说句不好听的,他们甚至害怕警察找到孩子,给他们送回去。”
家庭条件的不同,决定了思想的不同。
有钱的人家无所谓孩子的多少,养得起!
但钱少人多的家庭,孩子一旦送出去,那就是完全和这家人没关系了,他们也不会再认这个孩子。
当然,
除非这个孩子长大以后出人头地。
当年,
警察走访这些送孩子的家庭时,他们的一致说辞都是家里没有这个孩子,不给警察任何机会。
还有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