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甄氏把他的愁勾了出来,那就收不回去了。也不管甄氏同不同意,他抢过了那酒壶,也给自己灌了一口,叹气道:
“活着真没意思。”
甄氏一下子就像找到了志同道合的人,上前了一步。
“你不怕死?”
“死就一了百了了,有什么可怕。”
看到甄氏鼓鼓的胸脯快挺到身前,魏老板并没有后退。
甄氏又上前了一步,胸脯都已经贴到魏老板身上了,她挑衅的问:
“那你还害不害怕游街?”
“你想和我一起被游街?”
魏老板反问着,其实不用问,甄氏贴得这么近,就已经告诉答案了。
“我们在这里做,让他们来抓,把我俩扒光,五花大绑的走在大街上,石头土块,菜叶臭鸡蛋纷纷打来,我们余臭万年,死了永世不得翻身……”
甄氏一边说就一边把魏老板的裤头扯下,同时也把自己的旗袍侧过一边,露出了那绣有两只喜鹊的裤衩。
就在这枣树下,基本没有什么遮挡,随时都会有人进来,两人就在这里肆无忌惮的发泄了。
要说以前,魏老板可是个色鬼,见到哪个女人漂亮一点,都恨不得上去嗅两口。又色又有些地位的人,总是小心翼翼的,心都痒死了,也不敢真正去勾搭哪家的婆娘。
这也是这么大年纪,又这么有钱,才在去年和所有男人都嗤之以鼻的菜花虫勾搭上。这很大原因是没人相信他会和菜花虫,这才够大胆的。
这么小心,且在正月初一才被扒光游街的魏老板,现在却若旁无人,一手提着甄氏的旗袍摆,一手搂着肚子,无所畏惧。
当然,这也要有无所畏惧的人配合,那才能成事。甄氏是感觉自己和魏老板同病相怜,死了那也有个共同话题的人。
他们没有爱,也没有欲,选择了这种方式,可能是对生活的不满,想要来个轰轰烈烈吧。又或者是这样的死,能羞辱到和他们不同方向的人。
不想死的人,可能走在路上被绊了一下,摔倒就死。想死的人,吃了断肠根,那也死不了。
魏老板和甄氏就是这样,天井和房间里,以及门前的大街上,那么多客人在吃席,愣是没有一个人中途到后院去上茅房。
且不说宾客们忙着吃吃喝喝,那些来帮忙的人,这个时间段是比较闲的,也应该有一两个来啊。
可是没有,一直到甄氏把掉到脚踝上的裤衩扯起,魏老板也把裤头系紧,也没有人进来。俩人并没有庆幸,反而很是无奈,各自走开。
甄氏回了自己的房间,魏老板也回去了,好像回的不是家。
文二爷家后院里,只留下一只还装有点酒的酒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