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张逸风看着眼前的一切,忽然觉得地球的吸血鬼同灵月大陆的灵尸非常相似。
灵月大陆有灵尸,灵尸说白了就是绝世强者的尸体忽然复活了。但灵尸没有上一世的记忆,复活之后只有微弱的灵智,但随着灵尸吸食野兽和人类的鲜血,它的智商会越来越高,从一具尸体,转变成为真正的人。那个时候的灵尸,已经不再是尸体的范畴,哪怕是仙人,也会畏惧!因为灵尸,就是仙人尸体转换的。只有仙人的身体才能保持很久不腐朽,也只有仙人才能获取绝世仙珍,想要在死后复活自己!
这就是修真者们追求的永生。大人物们不甘心死亡,都希望有一日能死而复生。为此,施展了各种手段,用仙珍温养尸体,让其产生灵智,只是其中之一。
“我的仆人,过来,给我舔舔脚趾。”
就在张逸风思考的时候,金丽思的声音再次传来。
这句话让张逸风全身一阵恶寒,你妹的,舔脚趾?
下一刻,张逸风看见金丽思表情高傲地去到了床上,直接躺在了床边,她翘起一个二郎腿,将左腿悬在床外。
“嗯,不错,每个脚趾头都要舔。”
金丽思表情霪荡,时而发出呻-吟声,好像真有一个人在舔她的脚趾头似的。
张逸风知道,在金丽思的幻觉里,那个虚幻的自己,一定正在给他舔脚趾!你妹的,想想都觉得恶心。
看样子吸血鬼施展了那什么初拥仪式后,被转化的新吸血鬼,就会下意识地将金丽思当成主人,否则幻觉中的张逸风不会对她言听计从。
这一点,也同灵尸相类似。灵尸一旦咬了人,被咬之人一旦身死,就会自动转化成为丧尸,听从灵尸的支配。
张逸风在思考,这个吸血鬼,是不是就是灵尸或者丧尸的异种。
等等……
像是想到了什么,张逸风忽然脸色一变。
金丽思?爱德森是一位吸血鬼,那怀特?爱德森呢?爱德森家族是不是吸血鬼家族?
如果是这样的话,慕容冲他们恐怕已经凶多吉少了!万一爱德森家族的人吸了他们的血,将他们转化成为新一代吸血鬼。龙组的一切资料,都会暴露。
但随后,张逸风摇了摇头,这应该不可能,龙戒只要感应不到宿主的脉搏、心跳还有体温,就会自动毁灭。毕竟转化也是需要过程的,在这个过程中,龙戒就已经自毁了。
这么说来,慕容冲三人不是被逮住了!而是困在了爱德森城堡。
想到此,张逸风越加觉得时间紧迫,毕竟慕容冲他们已经困在爱德森城堡四五天了!时间越久,暴露的可能越大。
“好了。我的仆人,现在告诉我,宿醉酒是如何酿制的。”
就在张逸风思考的时候,金丽思再次开口。终于是进入了主题。
她之所以将张逸风转化,就是想知道宿醉酒到底是如何酿制出来的。这种富含底蕴和情感的酒,已经不是酿制工艺和流程的问题了。
...
我叫姜四,是一只活尸,有着人的身躯,僵尸的心脏,左手手背上,还有一只饕餮之眼,专门以恶鬼怨气妖龙为食物。二十年前,我被一群盗墓贼从棺材里挖出来,从此走上了探阴墓寻龙穴吃恶鬼的一条不归路。群号263043306...
ps主要是洪荒流,心声只是调剂,还有,别问作为仙人,为什么听个心声都不会,没人说不会,书里很多仙人都会听心术。简介穿越到洪荒世界,成为天地间第一只食铁兽,绑定了神级咸鱼系统,还被祖巫后土收为战宠。滚滚表示什么修炼,什么参悟,都是浮云,本宝宝躺着都能变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从那天开始,铲屎官后土变了。我叫后土,是祖巫之一。我养了一头大笨熊,但不知道为什么,从那天开始我居然能听到它的心声。我,食铁兽,最爱吃兽奶!连这个都想不明白,你还做什么祖巫?证道,证道,你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改名吗?也好,巫妖之战在即,我提前搬到地府里去,这样一觉醒来,说不定架就已经打完了。后土???...
某天,凌山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笑傲江湖的世界!虽然穿到了小师妹的身上,但凌山十分淡定地表示这个可以接受。既然成了女人,还是挺漂亮的女人,不对自己来一发真的好吗?话说,后宫又不是只有男人能开异性恋都去死,百合才是王道啊!那就先攻略任大小姐吧!于是一代女剑神崛起于华山之巅,笑傲江湖风云!等等,这个江湖好像不太对劲,邀月小龙女天山童姥霁无瑕你们怎么来了?无双城外,十二圣兽聚风云。不动山巅,一剑西来问金银!天门破碎,仙魔争辉。千古万陆,神女倾世!...
结婚一年,丈夫周而复始的在外面找女人,慕小西捉了一年的奸,终究还是没有阻挡住丈夫出轨的步伐。陪酒女,秘书,堂妹,再到最好的朋友,顾少宸睡遍了她身旁的女人。也睡死了慕小西的心。奶奶重病需要钱救命,高高在上的丈夫一毛不拔,慕小西被逼无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是南城只手遮天的人,从慕小西委身于他的那天起,她就知道他们之间不会有结果。可是最后还是沉醉在他醉人的温柔里。王子和灰姑娘毕竟只是童话,后来有一天,良辰吉时,他意气风发挽着他最爱的女人走上人生最辉煌的巅峰。而她站在台下,掩去眼中落寞,笑着祝福小舅舅,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既然重生,就得富可敌国!不对,自己得先去找美若天仙的老婆。这时候的她,还没跟前任谈恋爱,得赶紧下手!可不能便宜了那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