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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得沈堂鹰不觉多看了两眼。
还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女人,似乎每一寸几乎都是经过细心保养,每一个细胞都散发着女人特有的芳香。
夜夕夕明显感觉到沈堂鹰眼眸深处流露出的神色,她视若不见,心里却觉得无比可笑。
父亲对女儿?真不知道有一天沈堂鹰知道他觊觎的女人是他十年前亲手杀死的女儿时,心里会做何感想?
夜夕夕看着沈堂鹰的背影,黑眸中浮过一抹杀气。
沈堂鹰,他没想到吧,他的女儿还活着,还活的好好的站在他面前。
沈堂鹰走在前面,莫名的感觉后背冷飕飕的,他转身一看,却只看到北谨初很温柔贴心的照顾着夜夕夕,没有任何状况。
看来,这冬天的天气真是越来越冷了。
几人入座,佣人很快端上各种山珍海味,长长的欧式餐桌布满美酒佳肴、格外隆重。
“小姐,这是特地为你准备的饮料。”佣人毕恭毕敬的端上一杯饮料放到夜夕夕面前。
夜夕夕礼貌的笑了笑,轻声说,“谢谢。”
高坐上的沈堂鹰看着夜夕夕的举止,笑着开口,“夜小姐,我觉得你修养很好、举止优雅得体,比起很多名门千金都懂礼很多,所以以后可别说你比不上那些千金,在我眼里,你有过之而无不及。”
沈堂鹰看似句句夸奖的话语,却折射着质疑夜夕夕的意思。
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怎么会有这样的修养?
一旁的北谨初温和的面色紧了紧,脑海里下意识的想到第一次见夜夕夕,她光芒万丈的站在舞台上,那是一般人无法拥有的高贵、圣雅,是那种特有的气质一眼便吸引了他。
现在听沈堂鹰这么一说,他才觉得夜夕夕的确不一样,难道是和那个男人有关?
北谨初正想开口替夜夕夕解释,可身边的她却先一步开口。
“叔叔真会夸人,我其实从十四岁就进入公司了,公司挺看好我的,所以在我的身上花了很多精力培养,只是在认识谨初后我请了一段时间的假,想多陪陪他。”
“所以从十四岁到二十岁,整整六年我都经过特别训练,才会养好一些好习惯,说到底还要多谢我的公司。”
夜夕夕说的话是按照夜锦深的台本说的,到时候任由沈堂鹰怎么查也查不出个所以然。
她脸色淡静,嘴角微笑,十分的自信而坦然。
沈堂鹰明白的点了点头,温声说,“原来是这样,行,别聊了,先吃饭吧,一会儿菜都凉了。”
夜夕夕笑了笑,拿起筷子吃饭,虽然这么多年家具早已经换过,但摆放如常,她坐的位置也是当年的位置。
时隔十年,再坐在原来的地方吃饭,难免有些物是人非的伤感。
十年前,她们还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她会向往爸爸回家时给她带的礼物,她会喜欢一家人吃饭时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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