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总,搞这么大阵仗,是为了吓唬那些胆小鬼吧?放心,我手底下有的是不怕死的主儿,保证给你找个猛男过来。”
陈辉这个畜生,我比谁都了解他,他的忽悠能力强,我不怕他找不到人:
“陈辉,丑话说在前头,这个合同可不是儿戏!签了字,按了血印,就得守这里的规矩,晚上十一点到凌晨六点,必须在西门岗亭值守,不准离岗,不准到处乱窜,更加不准随便跟地下室的病人聊天,要是不守规矩出了任何事,后果自负。”
“明白明白!”,陈辉拍着胸脯,眼睛里满是对三万月薪的渴望。
“不就是守个门嘛,多大点事儿!我这就去联系,保证三天之内给你把人带来。”
他转身离去时!
脚步轻快得像是捡了金元宝,丝毫没注意到办公桌上那盏台灯的光晕里,悄然飘过一缕灰黑色的雾气,如影随形地缠上了他的衣角。
我望着他的背影,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却压不住心底的寒意。
我之前的惨状还历历在目,被百鬼缠身的滋味,再也不想体会第二次。
这次,该换个人来承受了。
第二天。
陈辉果然带了个人来。
来人名叫王大壮,三十出头,身材魁梧,皮肤黝黑,脸上带着一道狰狞的刀疤,眼神里透着一股混不吝的狠劲。
我记得,这家伙好像是王小胖的哥哥!
据陈辉说。
王大壮是工地上的散工,前段时间跟人打架伤了人,正躲着风头,急需一份高薪工作糊口,别说守坟地,就算是守阎王殿,只要给钱他都干。
我上下打量着王大壮,他穿着老旧发白的夹克,双手布满老茧,指关节处还有未消的淤青。
他似乎对精神病院的阴森氛围毫不在意,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我手里的合同,满是急切:
“赵总,这活儿我干!什么时候签合同?工资真能月发三万?”
我将合同递过去,指了指旁边的笔:
“签了合同,明天就能上岗。”
“按个血印,就算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