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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成语叫“相由心生”,对于此我是深信不疑的,中国古老的相术根基之法也并非都是封建迷信,比如从一个人的五官判断他的性情基本上大致的方向是不会错的,而这两人的应该是孪生兄弟,虽然都已年过中旬但五官包括发型几乎都如出一辙,兄弟二人面向凶狠、皮肤黝黑粗糙怎么看都不像是好人。
两人身上穿的衣服也比较奇特,大冬天的两人只穿着背心和大裤头,衣服破破烂烂十分肮脏。
下车之后两人各点了一支堪比擀面杖的雪茄烟,站在车头前抽了起来,抽了几口烟左首一人道:“妈的,十二岁就开始养这死人,这都多少年了了你算过没?”
“咱两今年四十六了,整整养了三十四年。”右手一人吐了口痰道。
“这要是还不成咱两这辈子不就白活了?他妈的三十多年没吃过好的、没碰过女人,比他妈和尚都要和尚。”
“再忍忍吧,一旦成了咱们这辈子大富大贵就有的过了,而且还能长命百岁,就算之前付出也是值得了。”
“都到这一地步了,咱们都已经是无路可退了,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事儿做成。”左手一人说罢从车上拎了一个装汽油的大方桶下来,里面应该是装满了液体,看他提桶时似乎非常用力。
“别泄气,想做大事那是一触而就的,不过我还是有把握的,我相信这件事肯定能做成。”说罢这兄弟两人朝村里走去。
这不用说了,两人必然是为了血尸而来,他们养了三十三四年的就是那具血尸,想到这儿我就知道一场血战迫在眉睫,这两人知道血尸毁在我们手上是不可能让我们活着离开的。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只能是但愿他们别发现我们。
这两人往里走了没多远就看到被车子撞毁的土房子,这下两人都慌了,拎着油桶的人也将桶放下急速转到了屋子背面,这下两人都看到了已经被切成碎肉堆的血尸,两人顿时都傻了,足足愣了十来分钟,其中一人才哭出了声音,两人随即都跪在一堆血肉前痛彻心扉的放声大哭起来。
这两人的外形虽然无比粗豪,可这番的痛哭是我见过最悲惨最凄切的,就算是当年看《梅花烙》马景涛最后得知爱人上吊自杀殉情时的哭戏都无法和这兄弟两相比,简直太惨了。
如果不是知道养血尸是绝对的邪术,我真是简直要被这兄弟二人彻底感染而觉得自己就是个十足的混蛋了,不过即便如此我心里都不是个滋味,觉得自己不该坏了人家的好事。
这兄弟两哭了片刻后,似乎很是不甘心,于是又冲到血尸那堆碎肉里不顾一切的翻找,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宝珠吸收了血尸血液里的所有毒素,这两人只怕是早已化为一摊脓血了。
这两人找的是真仔细,很快就把一块块的血尸残肢给弄得犹如肉糜一般,这两人身上也沾满了鲜血,简直就是疯了一般,我们目瞪口呆的看着两人疯狂的举动,一直到太阳升起,天色已经大量了,突然就见其中一人高高举起右手,语带疯狂的笑道:“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只见他沾满血肉的右手上有一粒红色的小珠子,珠子也不大拇指大小,如果不是我眼尖是不可能看清楚的。
另一人见状浑身骨头就像是忽然全部消失一般趴在地下动弹不得,估计是大悲大喜情绪起伏过大,心脏有点承受不了了。
举着珠子那人又哭又笑,我简直怀疑他是不是失心疯了。
两人就这么“一动一静”足足过了很长时间才算是正常恢复,两人跪在地下痴呆呆的盯着手上血红色的珠子,这是我清楚的看到持珠子那人身体逐渐变了颜色,皮肤颜色变得蜡黄,没有了丝毫血色,而血珠此时变的更加鲜红如血,难道这颗珠子正在吸收人体内的血液?
我估计是没猜错,随后这人皮肤颜色越发失色,甚至连体内的筋络都印了出来,原本强壮的体魄则越发的衰弱,这人似乎毫不知情,死死握着血珠,到后来整个人因为身体过于虚弱甚至已经开始微微颤抖,最后终于因为无法支撑而趴倒在地。
随后另一人将他的身体搬了一圈,令他正面朝上,此人甚至都有些奄奄一息之状,
健康之人撬开他嘴巴,将那颗血珠塞进他嘴里,随后将他平平放在地下,片刻之后就见着人脸庞顿时就变得红润,原本有些干瘪的身体也开始迅速恢复原状,甚至比之前更加强壮,身体的肌肉线条比之前更加明显。
只见他面色大喜的一下从地下站了起来哈哈笑道:“成了、成了。”说罢他双腿弯曲向上一跃整个人腾空而起足足跳起了六七米的高度。
如此一来我们这些趴在房顶上的人就被他看的清清楚楚。
这人落地后立刻将血珠收在怀里道:“房顶上有人。”
行藏已破也没必要再藏着掖着了,于是我们从房顶上站了起来,这两人各从腰后抽出一把砍刀。
此时阳光下两人浑身都是血污,看着就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一般面相狰狞可怖,一人用刀指着我们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坏我们兄弟的好事?”
收着血珠的人则附和着问道:“你们从哪儿得到的消息,老老实实的说出来或许我能让你们死的痛快些。”
“你们误会了,我们是自驾游路过此地的,就觉得当地比较荒凉,我们都是城市长大的没见过这种风景,来这儿也就是为了看个热闹。”
“所以你们见到棺材觉得好奇就把棺材打开了?”收血珠那人瞪着血红的眼睛问道。
“棺材不是我们打开的,是因为房子倒塌后压碎棺材后它自己出来的,毁了房子的人就在血尸跳出来的地方,他身体的精血已经被血尸吸干了。”
听罢他微微一笑道:“看来你们都是无辜的,我错怪你们了。”
他话虽然这么说,但从语调里我听不出半点友好的意思,我自然不会放松警惕道:“我们只是一群路过的游客,不想惹任何麻烦,无论你们在这儿做什么,得到了什么,和我们没有半点关系,我们也不会说出去的。”
他呵呵一阵笑道:“小子,你想的太简单了,真以为这地方是随便来取的旅游景区?不是我心狠,只能怪你们自己运气背,进了不该进的地方。”
“这个地方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无非就是见到了一具能走路的血尸,我们也没有摄像,这种事情我空口说也不会有人相信的。”我假装糊涂道。
他冷冷道:“反正你们就要死了,我也不忍心看你们做糊涂鬼,就把这里的事情告诉你们,血尸的事你们一旦说出去还真会有人相信,因为这世上懂的炼血尸之人可不止我们兄弟两人,我们是利用这具血尸修炼血珠。”说罢他洋洋得意从口袋里抽出那颗血珠子道:“看见没有,这颗血珠可是我们用三十四年的时间炼出的,有了这颗血珠我们就能获得非凡的能量,甚至可以长生不老,只要我愿意,我能一天跑上一千公里,甚至你用刀枪都无法伤害我。”
说到这儿他简直要快乐的笑出声了甚至需要平静一下情绪才能继续道:“试问还有比这更牛逼的东西吗?不过觊觎这东西的人很多,在我们获得巨大能量之前必须要保守这个秘密,否则拥有至宝就相当于被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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