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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已经出了租界的围墙,无甚防守。
只是外面围观的百姓太多,在街巷外站的满坑满谷,摩肩接踵。
这究竟是一种何等不怕死的精神?
赵传薪蹲点的技能早就点满了,在楼顶有吃有喝,烧水不生火,烤肉不用炭,盘膝而坐,静看云卷云舒,细听鸽哨如铃。
……
朱尔典本来给自己买了双重保险。
可其中一道保险,居然因为跟踪的士兵太蠢,跟丢了而失去。
他痛骂了跟踪者一通后,也只能焦灼的在屋里徘徊,时不时地掏出怀表看时间。
午时将近,他又开始焦灼于穿着。
此时位于古典步入现代的最后节点,英国人在穿搭上有故步自封者,也有前卫时髦的。
朱尔典想穿的看上去像是旧时贵族,又想起搜集到的关于赵传薪资料中显示,赵传薪是个时尚弄潮儿。
赵传薪自带流行趋势,许多款式现在都没有,或者没有流行起来。
但却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想了想,朱尔典换上最新定制的细条纹西装。
这种正装,起初在银行职员和银行家种流行,渐渐普及,要到十来年后这股潮流风才会刮到美国。
此时的美国时装是落后世界至少十五年的,所以欧洲列国很瞧不起美国人,觉得他们是土老帽。
穿戴整齐,戴上礼帽,朱尔典出门。
他其实内心很矛盾。
一方面,他想要尽量取悦赵传薪观感,争取“宽大处理”。
另一方面,他又有着老牌帝国贵族的矜持,不愿意向一个中国人低头,哪怕这人很恐怖。
刚迈出军营的那一刻,他看到了各国使馆派出的护卫联军。
京城使馆区,从某方面讲是一个整体。治安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好像残破的瓷片,每当面临外界压力,就要合拢成一只圆满的碗。
出门前,朱尔典心里还有些放不下面子。
可出门后,看见联军军警脸上多少挂着惶恐不安,朱尔典本来干爽如京城上空的心情,顿时秋雨绵绵。
连他们都怕,我该不该怕?
什么骄傲,都飞到九霄云外。
阴沉着脸,在联军军警保护圈内,一步步朝北-京饭店走去。
即将抵达的时候,朱尔典忽然转头问:“巴克斯呢?他为何不来迎接?”
“这……不知。”
朱尔典皱眉,看着莫理循大街南口,熙熙攘攘的百姓,正朝着他们指指点点品头论足。
“洋人军队,就是齐整。”
“其实咱们的也不差……”
“胡说八道,新军我也见过,精气神比不过洋人,我听舅丈的儿子说,新军弹药的火药量,都比洋人子弹少,否则那枪一打一腚墩!”
“……”
被百姓交口夸张的洋人军警,此时却是紧绷着脸东张西望。
联军军警,数量达到了五百多人,一眼望过去,挤满了街道。
而这时,南边传来密集的碎步跑动声。
尘土飞扬中,一队同样不下于千人的新军队伍正汹涌而来。
百姓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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