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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吃完,在陈旭的安排下,装药材的车直接就拉去了卫生院交给徐福和许垆两人清点登记,剩下的四车全部都拉到了陈旭的住处全部卸了下来。
首先是羊毛,足足十多包,陈旭挨着打开看了一下,其中有几种比较粗,估计无法用来做毛衣,但还有三种看起来细软无比,陈旭虽然没有接触过羊毛,但却穿过毛衣,这三种羊毛除开羊膻味比较大以外似乎用来织毛衣没有任何问题,实在不行做填充物做成厚衣服御寒也可以。
除开羊毛之外,还有一个小口袋,里面放着几张貂皮,颜色有灰有白,已经完全鞣制好了,摸起来非常柔软,皮毛也异常顺滑。
动物的皮毛在这个时代非常贵重,牛皮不说,那是军用物资,必须上缴,但即便是猪皮狗皮羊皮等,也是广受追捧的,很值钱,一张成年野猪皮可以卖数百钱,一个猎户猎杀到一头野猪,基本上能保证全家几年的吃喝用度,不过要想一个人猎杀一头成年野猪,那个不光是要靠运气,更多的还要赌命才行,所以野猪这种东西一般猎户都不会轻易去招惹,猎人喜欢的是鹿,麂、兔等温顺的动物,虽然比较灵活但不会有性命危险,遇上虎豹狼熊这些猛兽,一般是有多远就跑多远。
而越是凶猛的野兽,皮就越值钱。
就像上次王翦杀死的那头老虎,虽然虎皮已经被破坏的很严重,但他还是将虎皮带走了,因为老虎这种猛兽的皮已经不能用金钱来衡量,除开是代表一种勇猛和荣誉之外,还是一种极其稀缺的物资,民间不允许私藏,就连皇宫之中也没几张老虎皮,即便是有,也许都流传几十上百年了,那是祖宗传下来的老物件,老虎这种猛兽,一般生活在崇山峻岭之中,来去如风凶猛无比,即便是老死病死,也都在大山深处,而如伏牛山一般的大山深处,那绝对是人迹罕至甚至从未有人类踏足的地方,因此像老虎这种猛兽,除非正面刚死它,不然想捡漏弄张老虎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而除开猛兽的皮值钱外,还有另外一种丝毫都不凶猛的小兽的皮也异常珍贵,那就是貂皮,貂是一种胆小谨慎的小兽,生活在西北极寒之地,如今也只有辽东才有,貂皮因为柔软顺滑,而且特别保暖舒适,因此特别受贵族追捧和喜爱,但因为胆小谨慎,捕获也非常困难,要弄到一张并不比猎杀一头野猪简单多少,只不过考虑安全性的话,猎人更愿意去追踪猎杀。
手中这几张貂皮,可以说价值万金也不为过。
陈旭拿出来观赏了片刻之后赶紧收起来,他发现所有围观的人都双眼冒光,就连虞无涯都开始盯着貂皮流口水,明显是想占为己有。
“赵先生,这貂皮甚是贵重,为了感谢你的慷慨,旭决定到时候送你一条围巾!”陈旭拱手说。
“好,赵某甚是期待!”赵擎也不知道陈旭说的围巾是个什么玩意儿,但既然陈旭说送,那定然又是一个新奇的东西。
收好羊毛,接下来是第二车货,也是分成了大大小小数十个口袋,里面装着不同的杂粮和种子,其中许多陈旭都不认识,一番查看之后,发现除开几大口袋稻米之外,竟然还有一大口袋的高粱,然后看了一下口袋上的字,用小篆写着蜀黍两个字。
“赵先生,这蜀黍从哪儿弄来的?”陈旭激动的问。
“中原地区多食粟麦,西北多食蜀黍,大秦西北诸郡如今很多地方都种蜀黍啊!上次里典言说想吃稻米,赵某便顺便也弄了这些蜀黍,料想里典也没吃过,或许也想尝个新鲜!”赵擎赶紧解释说。
陈旭知道北方有种植高粱的传统,而东北人常吃的窝窝头就是用高粱面做成的,不过有涩味,还塞牙,不好吃,陈旭有一次逛美食城吃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碰过。
农村人喜欢在田坎地头种一些高粱,不过不是用来吃,而是把高粱的穗刮干净之后扎成笤帚,家家户户都有,因此陈旭自小便接触,自然是很熟悉的。
但他不知道秦朝已经开始大规模种植高粱了。
这玩意儿虽然不好吃,但可以酿酒啊,而且是酿酒的绝好原料,高粱酒比起稻米酿的酒更醇更香,特别适合用来酿制高纯度的白酒,而且特别符合西北人民的气质,一口下去像烧刀子一样火辣辣的,既劲道又霸道。
这一口袋足有三十四公斤的样子,或许可以用来试一下酿酒,至于吃就算了,特别难吃。
将这些种子和稻米高粱也收好之后,开始卸下最后两车货,上面装的都是各种矿石等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也是他最为期待的东西。
就像赵擎说的一样,因为陈旭些的东西全部都莫零两可语焉不详,而且描述也都不清不楚,因此这两车东西真的就是乱七八糟,各种颜色的石头装了十多筐,混杂在一起五颜六色,看的陈旭眼花缭乱,这些石头虽然看似杂乱,但每一块上都写有字迹,不过不是名字,而是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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