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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荞醒来的时候席征已经离开。
撑着酸痛无比的身体艰难的走到卫生间,哗啦啦的水声响起。
她在里面待了一个小时,把身体清洗的干干净净。
虽然说,她早就已经不干净了。
姜荞站在镜子前,倒映在镜子里的人自已都快不认识了。
五官精致,小脸娇嫩,肤色柔亮,微微肿胀的唇红的像滴血,眉眼之间潋滟着丝丝缕缕的女人媚态,风情十足。
看起来完全没有半点学生气。
为什么呢?
她明明还是学生,今年六月才会毕业,还没踏入社会,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茭白的肌肤上遍布了大大小小的印迹,就像是被标记过的某样物品。
不对,她就是物品,是供席征娱乐的一件物品。
穿好衣服,姜荞下楼,来到餐厅吃保姆早就准备好的早餐。
今天没有招聘会,她不用去学校,就算有她也不能去。
因为昨晚席征把她的脸挤在冰冷的镜片上时,凑在她耳边狞笑着说今天中午要她送饭去公司。
而且还要她亲手做。
姜荞吃过早餐就进了厨房。
保姆把需要的食材准备好就出去忙别的活。
席征要吃姜荞亲手做的饭,从头到尾别人不能有一点插手,只能姜荞自已来。
姜荞从小和妈妈一起长大,虽然家里不是大富大贵,却也吃穿不愁。
妈妈非常宠爱她,把她养的十分娇贵,从来都不会让她干一点活。
她经常笑呵呵的说:咱们荞荞以后要当大画家,手是要拿画笔的,太金贵,可不能干这种活。
姜荞在认识席征前,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也不为过。
可惜。
现在拿在她手上的却是青菜。
她终究是辜负了妈妈对自已的爱护和培养,也彻底背弃了当初的自已。
被困在这一方天地。
姜荞以前不会做饭,连葱蒜都分不清。
现在变得得心应手。
不过她也只擅长做席征爱吃的菜,别的也会点,但席征从来都不准她做。
席征之前跟她说过:“荞荞,你是我老婆,别的可以不会,我爱吃的菜,你必须要学会。”
这不是商量,是通知,是命令。
最初姜荞为了学做菜受了不少苦,手经常被烫伤。
有一次因为席征在厨房的恶趣味,害她切到手指,刀口足足切进去一半,鲜血直流。
足足养了两个月。
那次属实把席征吓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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