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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章 汉家男儿宁死不当汉奸(第1页)

第一卷第1章汉家男儿宁死不当汉奸

明崇祯十七年,北直隶蓟州玉田县。

四月底,正是万物复苏、春意正浓之际,但玉田县却处处山雨欲来风满楼、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森然肃杀气息,城内城外,兵营遍地开花,大军汇聚云集,车马驰骋,扬起一股股飞沙走石的尘土,人喊马嘶声震耳欲聋,到处是顶盔披甲、挎刀持枪的军人,居民们都缩在家里心惊胆战。

军旗猎猎,明朝的日月旗和斗大的“吴”字旗一起在玉田县上空飘扬,这支军队正是明国辽东总兵、平西伯吴三桂麾下的关宁军。

城里诸多营帐其中一顶内,一个年少青年正在穿戴着他的装备,鸳鸯战袄、布面札甲、红笠军帽、八瓣帽儿铁尖盔,都用料十足、做工精良,左腰间挎上一把雁翎刀,固定在右肋部的皮革刀鞘插入一把解首刀。

“五天了,该行动了。”穿戴完毕,青年自言自语道。

这青年还不到十八岁,个子颀长挺拔,身体健壮结实,面容英武阳刚,五官棱角分明,一双黑曜石般的黑亮眼睛泛着不符合他这个年龄段的深邃而冷峻的目光。

青年名叫夏华,五天前,原本身染风寒、奄奄一息、昏迷濒死的他在营帐里睁开双眼,当即意识到自己重生了,他是后世一个大学毕业没两年的高中历史老师,因为熬夜加班所以猝死了,醒来时发现自己已附身在这个跟他同名同姓的明末夏华的身上。

这个明末的夏华是辽东汉人,生于崇祯元年,今年只有十七岁,自幼父母双亡,也无兄弟姐妹,孤儿一个,这很正常,辽东从明朝中期起就是战火频繁之地,加上各种天灾人祸,使当地生灵涂炭、天天死人。因为是孤儿,又在辽东,所以夏华被关宁军收养并成了吴三桂家的一个家丁私兵。

从七八岁时起,夏华便受到吴家的严格训练,十年苦练下来,他精通骑马射箭、兵刃搏杀、徒手格斗等,身体素质和单兵战斗力都相当高,还上过几次战场。

醒来后的五天里,夏华不动声色地一边静养、适应这具新身体一边思考着自己目前的处境和接下来何去何从的大问题。

五天下来,夏华已经搞清楚了:他重生到这个时空的当天正是西元1644年4月25日,这天,李自成的顺军攻入北京,崇祯帝自尽,明朝作为一个大一统王朝宣告灭亡,吴三桂的关宁军原本是奉崇祯帝命令从关外的宁远城赶赴北京勤王救驾的,但没赶得上,全军两天前才从山海关抵达距北京二百多里的蓟州玉田县,就是这里,然后便驻足不走了。

“妈蛋!老子居然重生成吴三桂这个大汉奸的手下了!”夏华暗暗骂娘,“这狗日的现在被夹在关内的李自成和关外的满清之间,首鼠两端、待价而沽、观望投机,过不了多久就会可耻地投靠满洲人引清军入关,成为遗臭万年的明末第一大汉奸,艹!”

一想到清军入关后对汉人干的那些残暴不仁、丧心病狂、令人发指并且多得罄竹难书、擢发难数的暴行,夏华心头悲愤至极,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剃发易服。。。满洲人不但对汉人在肉体上进行惨无人道的大屠杀,还对汉人在精神和文化上进行狠毒至极的阉割,毫无疑问,清军入关对汉人和中华文明而言,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大浩劫。

必须逃走!夏华握紧拳头:“不走,老子岂不是要跟着吴三桂那个大汉奸当小汉奸了?留那个丑出天际的金钱鼠尾辫、改穿那种僵尸款的衣服、对满洲人点头哈腰一口一个‘奴才’,眼睁睁看着满洲人侵略汉家山河、疯狂屠戮汉人同胞甚至还要在满洲人命令下跟在他们屁股后面为虎作伥、对自家同胞举刀。。。这些让祖宗蒙羞、让后代抬不起头的事,老子打死也不干!”

逃走,说得容易做得难,逃兵一旦被抓,铁定砍头,怎么逃走呢?夏华在心里盘算着。

“呼”的一声,营帐的门帘被掀开,人影幢幢闪动,杂乱的脚步声和说话声中,一队跟夏华一样的家丁走了进来,都刚执勤完,个个疲惫不堪。

“哟!华子,你起来了?”

“精神不错嘛,华子你完全好了?”

“好小子,就知道你命大,烧成那样都能熬过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你小子可把我们担心坏了!我们都差点儿准备给你办后事了!”。。。

看到夏华,这些家丁都又惊又喜,围上来七嘴八舌。

这些家丁跟夏华是同一甲的,全甲十人,身为关宁军的一员,又都是基层的士卒兵丁,他们常年在辽东前线与敌交战,战场上,单打独斗是死路一条,必须跟身边的战友并肩作战,所以他们彼此是真正的同生共死关系,你救过我的命,我为你挡过刀,个个都是肝胆相照的患难之交,内部不存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烂事。

第一卷第1章汉家男儿宁死不当汉奸

看到夏华病愈康复,他的战友们都高兴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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