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雨第一次见到陈默是在高二开学的第一天。
那天早晨下着小雨,她抱着新领的教材匆匆跑进教学楼,在拐角处不小心撞上了一个人。书本散落一地,她慌忙蹲下去捡,却看见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先一步捡起了她的物理课本。
你的书。
声音很好听,像夏日里清凉的溪水。林小雨抬头,看见一个穿着白色校服的男生。他的睫毛很长,在眼睑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嘴角微微上扬,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谢、谢谢。她结结巴巴地道谢,感觉脸颊有些发烫。
你是转学生?男生把书递给她,我是高二(3)班的陈默。
我是林小雨,今天刚转来。她接过书,注意到他的手指修长干净,指甲修剪得很整齐。
就这样,他们认识了。后来林小雨才知道,陈默是年级里有名的学霸,不仅成绩优异,还是校篮球队的主力。每次他在球场上奔跑时,总有一群女生在场边尖叫。
林小雨坐在教室靠窗的位置,偶尔会偷偷看坐在前排的陈默。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他的侧脸上,勾勒出好看的轮廓。他思考问题时喜欢转笔,修长的手指灵活地让圆珠笔在指间旋转,像在表演什么魔术。
十月的某天,林小雨被班主任叫去办公室。原来是要她参加下个月的英语演讲比赛。
可是老师,我的口语。。。
陈默会帮你练习。班主任推了推眼镜,他去年拿过市里的一等奖。
就这样,每天放学后,教室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陈默教她发音技巧,帮她修改演讲稿。他的英语说得很好听,带着一点英式口音。
你为什么会学英式发音?有一次她忍不住问。
陈默笑了笑:因为我喜欢一个英国乐队的歌。说着,他从书包里拿出一个MP3,把一只耳机递给她。
耳机里传来温柔的男声唱着Iwillalwaysloveyou。。。。林小雨感觉心跳加速,耳朵尖都红了起来。他们靠得很近,近到她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香味。
十一月的风已经带着凉意。比赛前一天,他们在空教室里做最后的练习。林小雨太紧张,把一段背得滚瓜烂熟的段落忘得一干二净。
别紧张。陈默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想象台下的人都不存在,只有我在听你说话。
他的手掌温暖干燥,透过校服传来令人安心的温度。
比赛那天,林小雨站在台上,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陈默。他穿着整洁的校服,对她做了个加油的手势。那一刻,所有的紧张都消失了。她流畅地完成了演讲,获得了二等奖。
放学后,陈默在校门口等她。
恭喜。他递给她一杯热奶茶,我就知道你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