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老子劫了支商队,那领队的还想反抗,被我剁成八块扔进湖里喂鱼了!”
“你那算什么?”
另一个满脸横肉的头目不屑地撇嘴,“上月我带着弟兄们洗劫了一个大户人家,男的统统杀光,女的都掳上山来,光是金银就搜刮了上千两!”
“一千两也好意思显摆。”
一个高瘦头目嗤笑出声,“前些日子,老子带人劫了官银,整整三千两,押运的官兵一个没留,全送去见了阎王。”
众人闻言,顿时哗然。
太湖,距大宋行在临安,也就三四百里,在这里劫官银,所冒风险不是一般的大。
高瘦头目得意洋洋地环视四周,补充道:“最妙的是,老子还顺手掳了个知县的小妾。”
“啧啧,那皮肤真是嫩得出水……特么的,害得老子三天都舍不得出房间。”
“胡老四,你还真是好艳福。”
一个光头汉子挤眉弄眼地调笑了一句,随即又话锋一转,面露忧色,
“不过,你这胆子也太肥了,敢劫官银,就不怕引来官兵对我等大举围剿?”
众多头目纷纷附和。
那高瘦头目满不在乎地灌了口酒,哂笑道:“怕个鸟!老子这身皮一脱,往湖畔村里一钻,就是个老实渔民。”
“那些官兵能奈我何?难不成还能把太湖沿岸的村子都屠了?”
“等官兵一走,老子换身行头,照样是黑风寨的大当家。”
“这太湖八百里水域,就是我等最好的护身符。”
“好!”
主位之上。
一个中年男子拍案大赞,“有气魄!有胆识!这才是我们太湖好汉的做派!”
这中年男子,便是顾俊杰。
鹰钩鼻、三角眼,面皮之上坑坑洼洼,似被沸油烫过一般,皮肉扭曲,更显凶恶。
而他不仅面相凶恶,行事也极其凶狠,否则,也当不了这太湖三十六寨的总寨主。
可谓是既不俊,也不杰。
顾俊杰举起酒杯,高声道:“来,诸位兄弟,我等为胡老弟的胆色干一杯!”
众头目轰然应诺,纷纷举杯起身,一时间杯盏碰撞之声,不绝于耳。
“兄弟们,接着喝,今夜元宵,不醉不归!”
“来,吃菜!吃菜!”
“……”
“还吃?杀你们来了!”
就在这喧嚣鼎沸之际,一个清亮的声音倏地响起。
聚义厅大门之外,一个五官清俊,身躯挺拔的年轻男子正踏着满地清辉而来。
其肩上,似扛着一根长条状的东西。
在他身侧,还跟着一个清丽冷艳、姿容绝美、体态窈窕的白衣道姑,其手中握着一柄长剑,剑尖犹在滴血。
这两人,自然便是秦渊和李莫愁。
“什么人?”
顾俊杰勃然大怒,几是想都没想便拍案而起。
厉声大喝:“来人!是谁把他们放进来的!”
厅外一片死寂,唯有山风呼啸,隐隐间,似有一抹血腥味随风涌入。
这一瞬间,众人心底都是升起了一丝不妙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