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嗻。”红姑姑和一旁候着的大丫鬟玉簪木槿一起,小心翼翼的取出雀金呢斗篷,在李庶福晋面前展开,然后伺候着她披上,拥着李庶福晋来到黄铜镜前。
“太漂亮了。”李庶福晋看着镜子感慨道,也不知道是在说雀金呢斗篷,还是说她自己。
“奴才瞧着主子穿上雀金呢斗篷,更美了。”木槿笑着恭维道。
玉簪也笑着说道:“主子什么时候都美,穿上这个就更美了。”
碧彩闪烁,衬着人也光艳了两分。
“就你们两嘴甜。”李庶福晋笑着说道,左看看,右看看,非常满意这件雀金呢斗篷,脸上的笑容就
没有停下来过。
因为屋子里烧着火炕,没穿一会儿,李庶福晋就感到太热,将雀金呢斗篷脱了下来,看着玉簪木槿两人将其折叠收拾好,想了想笑着说道:“不用放起来了,明儿我就穿这件雀金呢斗篷去给福晋请安。”
这……
有些示威挑衅的感觉呀!
玉簪和木槿下意识的看向红姑姑,见红姑姑没开口反对才应了下来,“嗻。”
红姑姑当然知道李庶福晋的心思,可所谓堵不如疏,也要给李庶福晋一些发泄的渠道,像这种小事就完全可以放纵一下李庶福晋,让她发泄发泄胸中的恼火。虽然看上去有些吸引仇恨,可也没人敢说什么不对的地方,毕竟那是四阿哥胤禛赏赐下来的东西,自然得穿起来,以示恭敬。
不穿,才有些不对。
而且以红姑姑这段时间以来对郭格格的观察,大致已经摸清楚了郭格格是什么性子。明天去正院请安,郭格格九成会穿白天福晋赏赐下去的那件貂鼠皮斗篷,那么他们这边穿四阿哥胤禛赏赐下来的雀金呢斗篷才不显势弱,才不会给人一种李庶福晋是昨日黄花的感觉,才不会让府上那些墙头草踩到他们头上。
至于四福晋那边,看李庶福晋不顺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多一点少一点,完全没有什么区别。只要护住三位小主子,李庶福晋自己不乱来,那四福晋就拿他们没有任何办法。
栽赃、陷害、算计,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有她盯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PS1:靠,今天剥虾中指姆的指甲被从中间弄断,痛死我了,而且因为还没脱离甲床,一直痛着,烦死了,码字也不利落——看在我这么可怜的份上,给个作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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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雀金呢的描写,来自《红楼梦》和清初叶梦珠《阅世编》卷八,“昔年花缎惟丝织成华者加以锦绣,而所织之锦大率皆金镂为之,取其光耀而已。今有孔雀毛织入缎内,名曰毛锦,花更华丽,每匹不过十二尺,值银五十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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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初其他资料,这个雀金呢应该是明朝织造府的工艺,然后有段时间失传了,又被曹家复原出来了,曹雪芹应该是为了避嫌,所以写俄罗斯国,其实应该是南方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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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著名诗人吴梅村的一首词云:“江南好,机杼夺天工。孔翠装花支锦烂,冰蚕吐凤雾绡空,新样小团龙。”写得就是雀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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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之后的路
红姑姑不愧是老谋深算之人,第二天早上去请安的时候蕙兰的确是穿的那件貂鼠皮斗篷,虽然没有雀金呢斗篷华丽耀眼和精贵,但可比雀金呢斗篷保暖多了。
这一世蕙兰可是实用主义者,还是保暖更重要一些,给她雀金呢斗篷也没貂鼠皮斗篷香。
不过嘛,看着李庶福晋不管怎么装矜持都掩饰不住的炫耀和得意洋洋,蕙兰转了转眼珠子,笑着说道:“昨儿我听说爷赏了李姐姐一件雀金呢斗篷,还在想什么是雀金呢了,今儿倒是托李姐姐的福见到了,果然是华丽光彩熠熠,这料子配上李姐姐才更显得相得益彰。”
蕙兰这话也不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故意吹捧李庶福晋。李庶福晋人长得明媚,因为生过孩子多了几分其他女人没有的□□的味道,也不知道是她自己真喜欢红色还是故意为了调训四福晋,反正在蕙兰的印象里,李庶福晋两辈子都非常喜欢穿一些近似正红的衣服,也因此脸上的妆容头饰也比较浓艳一些,还真撑得起这件光彩熠熠的雀金呢斗篷。
别人夸自己,哪怕李庶福晋理智上有些讨厌蕙兰,也依然被夸的有些欢喜,坐在椅子上后,抿嘴一笑道:“难怪爷和福晋都那么喜欢妹妹,瞧这小嘴甜的。”
“妹妹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蕙兰笑着说道,伸手端起一旁放着的茶碗,接着喝茶的动作,飞快的看了一眼站在角落里的某个丫鬟一眼,看见对方满脸遮不住看向自己几人的嫉妒表情,蕙兰心里大定,心情更好了。
坐在蕙兰对面的钮祜禄榴珠这个时候突然开口道:“李姐姐不必自谦,妹妹瞧着姐姐穿着也极好看。”
被钮祜禄榴珠这么一捧,李庶福晋脸上得意的表情更盛了,心情十分不错,笑道:“你们可别在夸我了,说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
可李庶福晋脸上的表情哪有半点不好意思,分明是恨不得别人在多夸她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