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中间勇敢和智慧的确是宝贵的,但在所有的好人中,公正的人似乎是最难得的。
——普卢塔克
诸葛亮一出祁山,连取三城,战场形势十分有利。这时,魏主曹睿派司马懿率兵前往援助曹真。街亭是进出汉中的咽喉,如果被司马懿得到,蜀军不仅进无所得,而且难于退足。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诸葛亮决定派一将守街亭。马谡自荐并立下军令状。诸葛亮唯恐有失,叮嘱马谡必当要道下寨,并派大将王平相助。
马谡照搬兵法条文,不考虑实际情况,不遵从诸葛亮的军令,不听王平谏阻,导致街亭失守,使诸葛亮出祁山所创造的有利形势发生了逆转。为了明正军律,以服众人,诸葛亮挥泪斩马谡。之后,诸葛亮又以误用马谡而引罪,自作表文申奏后主刘禅,请求这段故事,使我们想起了起源于西方的强化理论。强化理论在当今社会领域运用得极为广泛。强化分为正负两种:正强化表现为奖赏,负强化表现为批评和惩罚。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做法是一种负强化。多数心理学家主张尽可能少用负强化,特别是惩罚,如果运用不当会产生消极作用。因此,管理者在实践中。运诸葛亮运用惩罚比较成功,其主要思想是“罚不可不均"、“罚不可妄加",其中惩罚要出于公心,公平合理,是运用惩罚手段的关键。
做到公平合理,惩罚要不计亲疏。马谡在荆州时就追随诸葛亮,情深意厚,但诸葛亮忍受内心的痛苦,不听蒋琬的劝阻,坚决处以极刑。其目的在于惩戒一个人,教育大多数。相比之下,袁绍的做法就大为逊色。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时,孙坚为先锋,盟主袁绍的弟弟袁术负责粮草供应,因听信谗言而不发粮草,致使孙坚兵败,袁绍却未能追究袁术的责任。
做到公平合理,惩罚要不论贵贱。李严是刘备白帝托孤的老臣,蜀国的高级官员。诸葛亮五出祁山时,他负责粮草供应。由于军粮不济,他不釆取积极措施,反而谎报军情,言东吴兴兵寇蜀,要诸葛亮退兵。诸葛亮退兵后,李严又妄奏后主说:“臣已办备军粮,行将运赴丞相军前,不知丞相何故忽然班师。”为此,李严被削职为民。蜀长水校尉廖立,自命不凡,不可一世,散布流言蜚语,挑拨群臣不和,被诸葛亮贬为庶人,放至少数民族聚集区汶山。
运用惩罚手段,要凭章依法,有理有据,使被惩罚之人心服口服,同时,要坚持教育挽救的原则,不一棍子打死,给犯错误的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诸葛亮坚持惩罚公平,罚不妄加,受罚之人,心悦诚服。诸葛亮实施惩罚是一心为公,以宽容为怀,能对犯过错误并愿意改正错误的人予以重新起用,因而,他的惩罚手段的运用常常收到良好的效果。当李严得知诸葛亮死讯后,大哭而病亡,其原因是李严深知诸葛亮的用人。如果诸葛亮继续活下去,自己愿意将功补过还有被重新起用的希望。诸葛亮一死,别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廖立得知诸葛亮亡故,流着泪说:“吾终为左衽矣。”意思是不能再被朝廷起用,只能终身住在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域中了。
实施惩罚,不能对人严、待己宽。管理者应该勇于承担责任,引咎自责,才能服众心。诸葛亮斩马谡后,公开承认自己的用人不当,作表申奏后主请求自贬三等。反映了他胸怀博大,光明磊落,严于责己,不文过饰非。使得蜀国君主臣民敬服,被惩罚之人无怨可积。曹操在讨伐张绣时,正值麦熟。曹操要求全军将士爱护庄稼,违者处以极刑。不料,一鸠飞起,曹操马惊踏麦,就拔剑欲自刎,将士劝阻,曹操割发代首,号令全军,风纪肃然。
惩罚要把握好“度”。惩罚运用不当,危害极大。《菜根谭》中有“攻人之恶毋太严,要思其堪受。”意思是说,当责备别人的过错时,不可太严厉,要顾及到对方是否能承受。演义中惩罚失度的例子很多。吕布困于下邳孤城,因自己酒色伤身,遂下令城中禁酒,违者皆斩。侯成的五十匹马失而复得,置酒作贺,被吕布打得遍体鳞伤,众将都很气恼。侯成、魏续、宋宪合谋里应外合,助曹操破城,吕布殒命。张飞为关羽报仇心切,下令军中二日内制办白旗白甲,三军挂孝伐吴,部将范疆、张达因白旗白甲一时措办不齐,请求宽限,却遭张飞毒打,二将夜晚趁张飞醉酒,短刀刺入张飞腹部,张飞殒命。
在现代管理中,惩罚和批评是应该有的,但其实施的前提不应是借以泄愤,而应是激励包括被惩罚、被批评者在内的所有下属齐心协力,为管理目标的实现而努力。所以惩罚和批评必须讲究方式方法。有些管理者动辄当众指责下属,这是非常糟糕的事情。因为任何人都有自尊心,即使犯了错误,在大庭广众之下遭到训斥,也会产生受辱的感觉,难免产生逆反心理,使批评的效果适得其反。软弱无能地管理者,不是优秀的管理者;滥加批评惩罚,不讲究方式方法,同样成不了优秀的管理者。柏克?罗杰斯对犯错误的员工的做法是私下规劝。他说:“我不想让人知道我的下属办事不力,当发生问题时,我一个个找有关人员单独规劝,从不大声吼叫,让下属反感或惧怕。”“如果他们犯了错,我与他们个别谈话,态度像要与他们合作一桩事情,尽可能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我们的工作,尽可能在不伤害感情的情况下,把错误纠正过来导致正确的方向。‘
一般人的本性,是喜欢奖赏,害怕惩罚。因此,管理者可以运用软硬两手驾驭下属,使之按着自己的意图行事。
软硬兼施的方略,是中国古代传统的驭臣之道。早在先秦时期,韩非就明确指出:“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此后数千年,大凡有作为的政治家,不论是刘邦、曹操、李世民、朱元璋等,无不是深谙赏罚二术的好手。
奖赏是正面强化手段,即对某种行为给予肯定,使之得到巩固和保持。而惩罚则属于反面强化,即对某种行为给予否定,使曹操以雄才大略统一了北方。
管理者运用时,必须掌握两者的不同特点,适当运用。一般说来,正面强化立足于正向引导,使人自觉地去行动,优越性更多些,应该多用。而反面强化,由于是通过威胁恐吓方式进行的,容易造成对立情绪,要慎用,将其作为一种补充手段。
强化激励,可以获得管理者所希望的行为。但并非任何一种强化激励,都能收到理想效果。从时间上来说,如果一种行为和对这种行为的激励之间间隔时间过长,就不能收到好的激励作用,因此要做到“赏不逾时”。
一种行为刚刚做出以后,人们对其感触较深,这时即予以表扬和奖赏,刺激较大,激励作用比较强。因此,及时奖励是一个重要的方法。这就要求作领导的,要积极开动脑筋,多搞些花样,对下属的成绩作及时多样的奖励。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进行惩罚,必须照章办事,该罚一定罚,该罚多少就罚多少,来不得半点仁慈和宽厚。这是树立管理者权威的必要手段,西方管理学家将这种惩罚原则称之为“热炉法则”,十分形象地道出了它的内涵。
“热炉法则”认为,当下属在工作中违反了规章制度,就像去碰触一个烧红的火炉,一定要让他受到“烫”的处罚。这种处罚的特点在于:
①即刻性:当你一碰到火炉时,立即就会被烫。
②预先示警性:火炉是烧红摆在那里的,你知道碰触则会被烫。
③适用于任何人:火炉对人不分贵贱亲疏,一律平等。
④彻底贯彻性:火炉对人绝对“说到做到”,不是吓唬人的。
管理者必须兼具软硬两手,实施起来坚决果断。奖赏人是一件好事,惩罚虽然会使人痛苦一时,但绝对必要。如果执行赏罚之时优柔寡断,瞻前顾后,就会失去应有的效力。
(1)惩罚要领——稳、准、狠
领导者运用批评、惩罚手段应富有技巧性。“打一巴掌”很重要,但一定要打得响,打得绝。具体说,打这一巴掌要做到“稳、准、狠”。
①稳。采用强硬手段惩罚一个人,也是要冒风险的。这主要在于,被惩罚者有时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有时掌握着关键技术信息,有时有着很硬的后台。
拿这样的人开刀,就要对其背景多加考虑,慎重行事。惩罚不当终会带来抵制和报复,因此在动手之前首先应想到后果,能够拿出应付一切情况发生的可行办法。
②准。批评、惩罚都要直接干脆,直指其弱点,直刺痛处,争取一针见血。
有时某人总是犯同样的错误,或者代表一类人的错误,这时的惩罚一定要选准时机,待其犯错最典型、最明白、最有危害性时方痛下杀手,这时切忌无事生非,不明真实;也切忌小题大做。这才会做到让受罚人口服心服,有苦说不出;也才会真正让众人引以为戒。
③狠。一旦认准时机,下定决心,便要出手利落,坚决果断,
毫不留情。切忌犹疑不定,反复无常,拖沓累赘。
一些杰出的管理者的经验是:“一旦采取坚决措施,便变得冷酷无情。”“即使当他们不得不解雇某人时,也并不因强烈的内疚而变得犹豫不决。”这样做,也是在向众人显示,我的作法是完全正确、适宜的,我对我的做法毫不后悔,充满信心,这是最好的选择。
要加强对员工的约束,有强化纪律的书面规范,保证下属受到公平的对待,避免一时冲动给他们严厉的惩罚。强化纪律有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次犯错,口头警告。下属必须知道他们哪里错了,你要记下给他们警告的时间、地点和周围环境。
第二次犯错,书面通知他们,并警告说下次犯错误受罚扣工资或者换工作。这封警告信一式三份,一份给犯错误的员工本人,一份给上司,一份存档。
第三次犯错,临时停止工作。根据你们达成的协议和错误的性质及程度,给予长短不同的停工时间,停发一切报酬。
第四次犯错,降职、降级,或者调换工作、开除。根据各种因素,做出上述惩罚之一。其中调换工作是最常见的,因为这样既可减少解雇给他们造成的打击,又可以使自己减少一个问题户。实际上,整个公司并没有因你的这一行为获得任何好处。除非你确认他的表现不佳确系工作不对,换一个工作会使他干得更好,否则轻易不要这样做。调换工作部门之后,你要将该人的资料全部移交过去。
(2)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一些人把公司的规章制度视作是官僚作风的标志,并且极力避免讨论这个问题或者把它视若瘟疫。一些见诸于报端的证据表明了有几个较大的公司尽管没有规章制度也一样可以取得成功。